莱州市交通运输局未经批准,在公路上增设平面交叉道口的处罚
发布日期:2011-10-12 16:4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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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行为 | 未经批准,在公路上增设平面交叉道口 |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80条 |
处罚对象及范围 | 违反违法行为的任何单位和个人 |
处罚程序 | 举报、转办等——立案-调查取证(现场笔录、勘验笔录、询问笔录、证据保存、摄像拍照)——处理意见——领导审核——违法告之——陈述申辩——听证——处罚决定——处罚执行——结案 |
处罚措施 | 责令恢复原状,处5万元以下罚款 |
执法主体 | 莱州市交通运输局 |
联系电话 | 2806072 |
监督电话 | 221113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