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打击防范文物犯罪督查组来我市检查
发布日期:2011-11-04 信息来源:市文广新局

11月2日,省公安厅、省文物局联合督查组在烟台市公安局、文物局领导陪同下,来我市检查打击防范文物犯罪工作,这是今年7月份开展“2011全省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 以来进行的一次工作验收。督查组首先听取了我市公安局、文物局的工作汇报,查阅了两部门的档案材料,然后实地查看了市博物馆、黄家岔汉墓群、云峰山管理处等安防人防技防情况,并对我市近年来文物案件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

我市共有古遗址、古墓葬、古城址、古建筑、石窟寺、石刻、近现代纪念地、纪念建筑等不可移动文物500余处,其中烟台市级以上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5处17个点。多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配合下,我市的文物保护管理工作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绩,得到了上级主管部门的肯定。一是市民文保意识不断提高。去年以来通过莱州电视台《阳光政务热线》栏目先后10次与市民在线交流,解答文物保护知识。今年十一期间,文物局会同公安局通过电视台、网站发布打击文物犯罪的公告,起到较好的宣传效果和舆论引导作用。近年来许多珍贵文物的发现,如“隋唐独木舟”、“重修莱州府学之碑”等,都是市民及时提供信息,使文保人员在第一时间进行现场挖掘和抢救,防止了文物流失。二是文保工作基础日趋完善。管理机制方面,我市初步建立起了文物部门主管、辖区镇街协管、村居巡查的文保单位管理机制。业务建设方面,依法制定保护范围,绘制了各级文保单位保护范围图和建设控制地带图,设立了保护标志,建立了文保单位确认登记制度。三是文保经费投入逐年加大。先后争取国家、省文物保护经费和自筹资金1000多万元,对云峰山、寒同山、盖平山、刘子善旧宅等重要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抢救性维修。为做好“中国书法名山”申报工作和筹备举办“云峰山摩崖刻石1500周年”纪念活动,今年又投入400万元实施云峰山郑文公碑亭改造、碑亭广场扩建、登山道路建设等工程。

但随着城乡基本建设速度的加快和民间古玩收藏热不断升温,我市的文物生态正在发生较大变化,文物生存环境受到很大威胁,一些古建筑、古遗址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盗窃文物和盗掘古墓葬等违法犯罪活动屡有发生。近年来全市已先后发生多起重大盗掘古墓、偷盗文物案件。

省督查组对我市文物保护工作取得的成就给予了充分肯定和较高评价。督查组同时要求,要继续加大打击文物犯罪力度,已立案的文物案件要抓紧侦破,形成打击文物犯罪、依法保护文物安全的高压态势和强大声势,争取年内以明显的打击成果以更好确保文物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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