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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规定
发布日期:2018-07-12 14:16 访问次数:

一、免责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制度,申请人所提供的姓名(或名称)、证件号(或组织机构代码)、联系电话、传真、联系地址、电子邮箱必须真实有效,申请人所申请的政府信息必须与其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有关,申请人所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得危及国家安全、共公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否则,申请人申请的信息将不予公开。

为确保申请人依法及时获取所申请的政府信息,申请人在填写本网电子申请表前,应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尽可能地直接向掌握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 

为提高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效率,申请人务必根据申请内容慎重选择受理单位。行政机关通过本网受理申请的,将通过本网或申请人提供的电子邮箱答复申请结果,申请人可以通过本网申请公开答复列表(或其提供的电子邮箱)查询申请结果。各行政机关具体联系方式见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莱州市政务公开依申请公开受理地址:莱州市府前街96号,服务电话:2222600。

二、申请流程

三、申请表下载及收费标准

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可能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的期限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 收费标准

政府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标准经物价管理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确定,收取的费用全部上缴财政。具体标准见附件2。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本人可向市政府提出减免相关费用的申请,并填写《申请表》相关栏目。



附件1: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样表).doc

附件2:莱州市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标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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