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局属单位队伍建设,经市政府批准,2018年拟从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公开选聘6名人员到局属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数额
(一)教研室选聘教研员3名。其中高中生物1名,初中语文1名,小学科学与校本课程1名。
(二)招生办选聘计算机专业工作人员2名。
(三)教育装备与技术研究中心选聘综合实验教学研究员1名。
二、选聘范围和条件
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在编教师符合下列条件可以报名: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组织协调能力,遵守职业道德规范,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忠诚教育事业。
2.应聘教研室和教技中心教研员岗位的,需取得一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有相应学段或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3.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应聘小学教研员岗位的需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应聘教研室高中和初中教研员岗位的,学历证书记载专业需与应聘岗位学科相符。
4.2013年9月及以前参加工作。
5.身体健康,能够履行岗位职责,胜任岗位工作。
(二)具体条件
应聘局属单位工作人员还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教研室教研员
(1)高中教研员年龄男50周岁、女45周岁以下;初中、小学教研员4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至2018年8月31日)。现任中层正职及以上连续满3年,年龄可放宽2年。
(2)近十年曾获得莱州市及以上政府或人事教育部门联合表彰的优秀教师称号,或烟台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的教学能手称号。
(3)执教过烟台市及以上应聘岗位学科优质课。
(4)应聘高中教研员,需近十年担任学科教研组长二年以上,送毕业班3年以上且成绩突出。
(5)应聘初中、小学教研员需现任中层副职及以上职务满3年。
2.教技中心综合实验教学研究员
(1)热爱综合实验教学工作,具有较高的综合实验教学研究能力。
(2)近五年一直从事综合实验教学研究工作。
(3)近五年曾获得莱州市及以上政府或人事教育部门联合表彰的优秀教师称号。
3.招生办计算机工作人员
(1)计算机专业毕业或从事计算机教学、管理工作,具有熟练进行计算机编程、数据库处理能力,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
(2)按当前政策规定,招生办工作人员不能评审教师系列职称,无基本工资10%。应聘招生办计算机工作人员岗位,需自愿放弃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
上学年度考核基本合格、不合格或未定等次、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或处分期限未满以及参加教师招考有舞弊行为的,均不得报考。
三、选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于8月7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到莱州市招生办公室统一报名。报名时,填写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提交毕业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及其他具体要求的相关证件。
1.教研室岗位:根据《教研室选聘教研员个人情况统计表》中所列项目,提交2008年8月31日至今获得的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及“教研室选聘教研员个人情况统计表”10份。
2.教技中心和招生办岗位:单位出具2013-2014、2014-2015、2015-2016、2016-2017、2017-2018学年度考核情况证明。应聘教技中心教研员岗位人员需提交2013年8月31日至今获得的教师节期间市政府或人社、教体部门联合表彰的县级及以上荣誉称号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和单位出具的近五年从事综合实验教学研究工作证明。
报名采取现场采集电子照片的方式,须本人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聘过程。初审合格后,应聘教技中心和招生办岗位的面试人员需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8月8日上午10:00-11:00应聘教技中心和招生办岗位人员持身份证和收费单据到报名处领取准考证。
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选聘数额的岗位,按实有报名人数相应取消或核减该岗位的选聘数额。
(二)选聘办法
1.教研室岗位
选聘采用个人积分的办法进行。
组建专家评委会,根据《莱州市教学研究室选聘教研员个人积分方案》相关规定,审核应聘人员提交的相关证件,进行个人积分,按个人积分成绩由高到低每学科岗位取前两名作为考察范围人选在教体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2.教技中心和招生办岗位
选聘采用考核积分、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考核和面试成绩均实行百分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二项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50%。
(1)考核积分
根据近五年(2013-2014、2014-2015、2015-2016、2016-2017、2017-2018)每学年度的考核结果进行考核积分,考核优秀等次每次计20分,考核合格等次每次计16分。
(2)面试
面试时间为8月9日。面试内容为所应聘岗位涉及专业。面试题目现场抽签确定,准备时间10分钟,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选聘资格。因面试成绩不及格造成选聘数额空缺的,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选聘数额。
报名人数达不到选聘数额1.5倍的岗位,不再组织积分和面试,按实有报名人数,直接进入考察环节。
(三)考察
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按选聘数额1.5倍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同一岗位总成绩相同且影响确定考察人选时,按照规定时间内获得的荣誉称号的最高层次、考核成绩、面试成绩依次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
考察按选聘数额等额进行。考察时,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能力素质、教育教学、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经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选聘资格,因此造成考选数额空缺的,从报考同岗位进入考察范围的其他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考察合格拟选用人员,在市教体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的按有关规定调查后根据情况确定是否选用,公示无异议的选用人员给市政府汇报通过后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
未尽事宜,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
莱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35-2222633
莱 州 市 教 育 体 育 局 0535-2212359
莱州市教学研究室 0535-2207730
莱州市招生办公室 0535-2228893
莱州市教育装备与技术研究中心 0535-2228338
附件:1.教研室选聘教研员个人情况统计表
2.学年度考核情况证明(样本)
莱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莱州市教育体育局
2018年8月4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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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学年度考核情况证明
市教育体育局:
某某某,性别, 年 月 日出生,系莱州市某某学校在编教职工(借调人员再加上以下内容:自 年 月经市教体局同意,借调至某某学校帮助工作。非借调人员将括号内容去掉)。该同志在我单位参加年度考核,具体考核情况如下:
2013-2014学年度,其考核等次为 ;
2014-2015学年度,其考核等次为 ;
2015-2016学年度,其考核等次为 ;
2016-2017学年度,其考核等次为 ;
2017-2018学年度,其考核等次为 。
以上情况属实,特此证明。
负责考核工作领导签字: 莱州市某某学校(公章)
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 2018年8月4日
说明:本证明材料需如实填写,限定时间段内工作单位发生变动的,应当分段由相应的工作单位出具证明,并由相应单位的相应领导签字、加盖学校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