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各园区,市直各有关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现将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烟台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烟人社发〔2019〕3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关于印发《烟台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pdf
莱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