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郭镇权责清单
发布日期:2020-10-15 14: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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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违法行为) | 对拒不完成义务兵征集任务单位的处罚 |
事项编码 | |
行政处罚种类 | 罚款 |
设立依据 | 《山东省征兵工作若干规定》(1995年8月通过,2010年9月修正)第十七条:“单位不如实申报适龄公民数量,不如实反映适龄公民政治表现,阻碍公民参加兵役登记和征集的,由兵役机关提请同级政府责成其主管部门对单位负责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给予行政处分。对拒不完成征集任务的单位,每少征集1名,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县级兵役机关按当地义务兵3年优待金的2至3倍予以处罚。” |
实施主体 | 程郭镇人民政府 |
实施程序 | 1.立案;2.调查取证;3.告知权利;4.处罚决定;5.执行。 |
承办科室(单位) 及联系电话 | 武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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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编办审核确认意见 | |
市政府法制办审查意见 | |
救济途径(复议、诉讼) | 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莱州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