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我市乡村人才振兴,根据中共烟台市委组织部、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烟台市农业农村局、烟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烟台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关于印发烟台市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定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烟人社办发[2019]46号)和关于转发烟台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定工作的通知》(莱农发〔2021〕120 号)要求,我局组建了新型职业农民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于2021年12月8日召开会议,采取材料审查、现场答辩、综合评议、无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对初级职称申报人员进行了评审,以下11人通过了2021年度新型职业农民助理农艺师职称评审。
杨春华 莱州市文峰路街道田家村支部书记兼村委主任
徐 磊 莱州市皓涵农林科技专业合作社负责人
吴鹏程 莱州市柞村镇增福庄两委成员
王风英 莱州市柞村镇东王庄农民
李云浩 莱州市郭家店镇云浩农资经营店经理
宋永平 莱州市郭家店宋永平家庭农场场长
汪经轴 莱州市方圆农业专业合作社理事长
邹占聚 莱州市良米农业发展专业合作社理事长
赵传升 莱州市洪娟家庭农场场长
姜典红 莱州市平里店镇艾坡赵家村两委成员
孟广滨 莱州市平里店镇河北孟家村农民
按照有关规定,现对上述人员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1年12月9日至12月15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市农业农村局人事科(办公地址:坊北路8号606房间,联系电话:0535-2286071)反映,不受理口头、电话或匿名信形式反映的意见。
莱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