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破作业单位备案、爆破作业合同备案衔接落实方案
发布日期:2021-03-17 16:33:03 访问次数:

我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20〕13 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鲁政发〔2021〕1 号)精神,着力打造精简高效政务生态,扎实做好行政权力事项调整承接工作,提高承接质量和效果,确保承接事项尽快落实落地,对爆破作业单位备案、爆破作业合同备案进行衔接落实。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省、烟台对口部门事中事后监管的要求,制定《爆破作业单位备案、爆破作业合同备案事中事后监管实施细则》,调整权责清单和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非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核发的关联事项行政审批后未与其它事项合并、重组或以新的名目取代搞变相审批。

下步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在日常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加强对非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核发的关联事项的监督管理,对存在的违法行为依法处理,并将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莱州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

2021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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