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2月3日,经莱州市人民政府同意,建立山东莱州湾湿地自然保护区,2006年4月6日晋升为市级自然保护区,2009年2月18日,经烟台市人民政府(烟政函〔2019〕11号)批复,同意调整山东莱州湾市级湿地自然保护区范围。调整后的自然保护区总面积为13975公顷,其中核心区5806公顷,缓冲区4532公顷,实验区3637公顷。
山东莱州湾市级湿地自然保护区位于莱州湾中部,刁龙嘴西北海岸及海洋区域,属于自然生态系统类别中的海洋和海岸生态系统类型自然保护区,主要保护对象包括:海洋和海岸生态系统;生物多样性,包括鱼类和蟹类等水生生物的产卵场和育幼场、鸟类、浅海植物等,坐标范围为:119°42′24.132″~119°53′18.083″E,37°20′42.111″~37°29′49.477″N。
特此公告。
附图:山东莱州湾市级湿地自然保护区功能分区图
莱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4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