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6830042778080/2021-02154 | 成文日期: | 2021-05-11 |
发布机构: | 莱州市农业农村局 | 组配分类: | 负责人解读 |
一、编制目的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水肥一体化工作,确保按时完成我市“十四五”期间 水肥一体化新增面积和各项任务目标。
二、编制依据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十四五”期间水肥一体化新增面积指标的通知》(鲁农土肥字〔2021〕2号)和烟台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我市“十四五”期间水肥一体化新增面积指标的通知》(烟农〔2021〕101号)。
三、编制内容
《通知》分为提高思想认识,加强领导;明确任务目标,强化责任落实;加大投入,强化示范引领;优化技术服务,提升质量与效益;落实工作措施,完善档案资料等五大部分,主要内容如下: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加强领导。各镇街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把发展水肥一体化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强化督促检查、措施到位,确保实现水、肥资源高效利用和绿色发展。
二是明确任务目标,强化责任落实。各镇街要进一步明确职责、落实任务,形成任务分工明晰、职责落实到位,凝聚各方力量,全力推进水肥一体化建设的新局面,确保按时完成任务。
三是加大投入,强化示范引领。各镇街要多方争取、整合相关涉农项目资金向水肥一体化建设倾斜,并通过政策引导和扶持调动社会资金用于水肥一体化建设。积极开展区域规模化水肥一体化示范,总结提炼成熟先进的技术模式,创建一批技术先进、管理规范、效益明显、可复制推广的水肥一体化示范区。各镇街要至少创建1处水肥一体化示范区,以典型示范带动,推动水肥一体化聚集连片建设,推动水肥一体化技术快速发展。
四是优化技术服务,提升质量与效益。建立健全水肥一体化培训和服务体系,强化技术指导。
五是落实工作措施,完善档案资料。各镇街要按时上报数据,对上报的数据要认真审核,确保真实准确,严禁弄虚作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