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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莱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类岗位)体检、考察公告
发布日期:2021-07-19 15:31:09 信息来源:烟台市莱州市人民政府 访问次数: 字号:[]

根据《2021年莱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对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按招聘计划进行等额体检、考察,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相关事宜

(一)时间、地点

体检时间:2021年7月22日。

参加体检人员务必于体检当日上午7:00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持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健康码,到达莱州剧院广场(文化东街与文昌北路交叉路口东北侧)集合,统一参加体检。

(二)有关要求

1.体检项目、标准请参照招聘简章要求及有关规定进行。

2.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面试通知书、身份证、考察相关材料(详见考察相关事宜)。除特殊情况并经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外,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3.体检费用(需提前准备约600元现金,多退少补)自理,根据体检项目和收费标准由体检医院负责统一收缴。

4.参加体检人员要遵守体检纪律,服从组织管理,按照规定的程序和办法参加体检。所带通讯工具须交工作人员集中保管,体检过程中严禁与外界有任何联系,严禁家属等无关人员随同,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违者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5.弃权人员须提交书面材料(含应聘岗位、放弃原因等),由本人签字并按手印后送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莱州市外的考生可通过传真或邮箱报送书面材料照片),传真:0535-2222633,邮箱:lzs_rsjgwyglk@yt.shandong.cn。

6.参加体检人员须注意以下事项:

(1)体检前一日请注意休息,勿熬夜、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2)体检当日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3)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将给予其不予聘用或者取消聘用的处理。

(4)在体检过程中发现需进一步治疗的疾病时,考生须征得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到指定或双方协商确定的医疗机构进行治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5)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由医务人员视情况确定是否做妇科及尿液检查;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需事先告知工作人员和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二、考察相关事宜

(一)考察内容

考察工作由招聘主管机关负责组织,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

(二)需要提交的材料

应聘人员需要提交:毕业证(含所有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含所有已取得的学位),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学信网打印)、学位认证报告(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打印)、报到证、新生入学花名册(含所有大中专及以上的学历,网络教育、自学考试学历除外)、个人总结(本人签名)、《莱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政审表》(附件1,莱州以外户籍的考生提供)、《莱州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考核表》(附件2)。

(三)有关要求

考察相关材料(证书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无需证书皮,纸质材料均用A4纸打印)请于体检前准备好,统一上交。

特别提醒:个人人事档案存放地要准确详细,以免耽误调档,影响聘用。

附件:附件1:莱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政审表.doc

          附件2:莱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核表.doc

莱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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