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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683004277517W/2021-08578 成文日期: 2021-07-08
发布机构: 莱州市政府办公室 组配分类: 文本解读
【新闻报道】莱州市耕地保护“田长”制实施办法
发布日期:2021-07-08 信息来源:莱州市政府办公室 访问次数: 字号:[]

7月8日,莱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莱州市耕地保护“田长”制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贯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防非法侵占和破坏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推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制度化建设。

《办法》共包括总体要求、工作任务、实施步骤、保障措施4部分内容,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强化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夯实各级政府保护耕地主体责任,充分调动农村经济组织和农民保护耕地的积极性,力争实现耕地保护全覆盖。

《办法》明确了工作开展的基本原则,一是严保实管。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强化耕地保护意识,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对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二是因地制宜。契合工作实际情况,合理设置“田长”层级,明确工作分工,制定针对性的耕地保护“田长”制实施办法;三是协同联动。强化各级各有关部门与“田长”间的沟通协调,坚持上下联动,形成耕地保护合力,建立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四是奖励挂钩。将耕地保护“田长”制的建立和实施情况与全市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挂钩,与耕地保护激励资金等奖励政策挂钩,与村居评先树优和资金补助挂钩。

《办法》要求,各镇街要在本实施办法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田长”“网格田长”考核奖惩措施和管护职责,做好耕地保护“田长”制相关工作。

《办法》强调,各镇街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底线思维、责任意识,抓好耕地保护“田长”制的建立和实施工作,主要负责人要承担起耕地保护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加强督导、压实责任,定期调度耕地保护“田长”制落实情况,确保工作有序推进、有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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