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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州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关于注销鲁莱州渔养60002等180艘《渔业船舶国籍证书》、《渔业船舶检验证书》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1-08-10 19:42:03 信息来源:烟台市莱州市人民政府 访问次数: 字号:[]


一、因鲁莱州渔养60002等180艘渔业船舶,国籍证书有效期满未延续;渔业船舶检验证书有效期满未依法延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2012年10月22日农业部令第8号公布,2013年12月31日农业部令第5号修订,并公布施行),第三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机关可直接注销该渔业船舶国籍:(一)国籍证书有效期满未延续的;(二)渔业船舶检验证书有效期满未依法延续的。

二、因鲁莱州渔养60002等180艘渔业船舶,逾期六个月未申报检验,依据《山东省渔业港口和渔业船舶管理条例》(2016年9月29日山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第十九条:渔业船舶所有者或者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向渔业船舶检验机构申报检验;逾期六个月未申报检验的,渔业船舶检验机构应当注销其渔业船舶检验证书。

现对鲁莱州渔养60002等180艘渔业船舶持证人所持有的《渔业船舶国籍证书》、《渔业船舶检验证书》进行注销公示,公示期:2021年8月10日至2021年8月18日。公示期满依法注销。

如有异议,联系电话:2783735  联系人:张维东

公示名单见附表




莱州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

2021年8月10日

渔业船舶证书注销明细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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