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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683004277517W/2022-08252 成文日期: 2022-05-14
发布机构: 莱州市政府办公室 组配分类: 文本解读
【文字解读】关于《关于优化工程建设审批的若干措施》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2-05-14 信息来源:莱州市政府办公室 访问次数: 字号:[]

一、政策背景

为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审批流程,持续优化本市工程建设领域营商环境,结合莱州实际制定本措施,经市政府同意后印发。

二、决策依据

以《山东省优化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鲁政发〔2019〕9号)、《关于优化工程建设审批的若干措施》(烟政办发〔2022〕5号)为决策依据。

三、目的及意义

聚焦重点环节和关键节点改革,解决制约工程建设审批过慢的主要问题。全面提升审批服务便捷度和企业满意度,提高审批效率。

四、主要内容

《方案》分为五部分。

1. 严格落实规划分类审批制度。一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豁免,五大类46小项无需提报规划设计方案,免于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二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告知承诺制,符合城乡规划且对城市交通、景观影响较小等五大类项目,实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告知承诺制;三是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审批豁免,三类项目免于规划设计方案报送审查,直接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四是“四证齐发、拿地即开工”审批模式,对于出让土地类工业项目,建设单位有提前开工意愿,可依申请实行“四证齐发、拿地即开工”审批模式,各项准备工作、审批事项提前介入,1个工作日内办结四证;五是分阶段办理施工许可,根据项目建设需要,将项目按“基坑支护和土方开挖”、“建筑工程施工”两个阶段分别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2. 实行全流程网办,“一次性告知”。一是全面推行网上办理、“不见面”审批,将建设审批环节,全部纳入网上审批流程,推行全程网办;二是严格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方案首次提交审查后要一次性列明材料补正内容,再次提交后不得增加新要求;三是完善项目审批监督体系,依托“烟台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加强全过程审批行为和时间管理,加强监管。

3. 优化规划方案审查(审定、审议)会议机制。一是明确规划方案审查(审定、审议)会议召开时限,按“即提报、即审查、即研究”的原则,经审查满足提报会议需求的项目,即时提报会议研究;二是建立健全建设项目规划方案联审制度,建立规划建设项目联合审查会议制度,完善会商机制,履行审查职能。

4. 整合项目评估事项、部门批复。一是全面推行区域评估,对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相关评估评价事项进行全面梳理,按照“应评尽评”的原则,纳入区域评估事项清单,在土地出让前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完成;二是整合优化评估评价事项,对无法纳入区域评估的相关评估事项,一律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审批模式由串联审批调整为并联审批,建立中介服务网上交易平台, 对中介服务行为实施全过程监管。

5.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一是加强对实行告知承诺制事项的监管,建立预警防控机制,对实行告知承诺制或容缺后补方式审批的事项,实行全覆盖监管;二是加强信用管理,完善审批信用记录制,健全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措施,构建惩戒机制,探索信用修复机制。

联系单位:莱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联系人:王潘平

联系方式:0535-2568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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