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告[2022]169号
发布日期:2022-05-07 09:44:38
信息来源:莱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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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人 | 房屋坐落 | 权属性质 | 用途 | 面积 |
李金萍 闫钢成 | 永安路街道大原家村东银资住宅楼1幢2102室 | 国有 | 住宅
| 80.48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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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七条“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该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的规定。李金萍,闫钢成购买的房屋已过户,继承人李金萍,闫心悦无法联系到前一手原土地使用权人原荣。现继承人李金萍,闫心悦依据山东省莱州市公证处2019鲁莱州证民字第747号公证书到我中心申请将上述房屋及所坐落的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办理不动产登记,对此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单位:莱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