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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683004277517W/2022-06666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机关编码: 3706830028 文件所属单位: 莱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机关: 莱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文种类: 通知
发文字号: 莱政办发〔2022〕4号 成文日期: 2022-07-12
关键词: “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有效性: 有效
发布时间: 2022-07-12 统一登记号:
标题: 莱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莱州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莱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莱州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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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莱州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莱政办发〔2022〕4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园区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2022年莱州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莱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2年莱州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2年是“十四五”规划实施的关键之年,是新旧动能转换“五年取得突破”的决战之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以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上级关于推进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围绕“1343”工作体系,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进一步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创新政务公开质效和成果,更好地发挥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管功能,为推动市强民富宜居文明新莱州迈上新台阶作出新的贡献,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持续强化政务公开工作基础

(一)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要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工作程序,全力构建公开、解读、回应、互动、平台有序衔接的政务公开工作格局,建立标准清晰、程序规范、贴近实际、简洁易行的政务公开工作指南。要及时调整完善本机关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做好机构简介、履职依据、规划统计、财政预决算等法定基础内容归集整理和主动公开,并持续拓展细化主动公开的具体内容。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规范完善办文审签流程,严格落实政府公文“先确定公开属性,再运转呈签”以及政策解读“三同步”程序,对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要注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法定不予公开的具体情形,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要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工作,对政策文件不同步报送解读材料的原则上予以退文。加强历史公文公开属性转化工作,对未开展过公文公开属性认定的公文进行公开属性认定。定期对公开属性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公文进行审查,推进依申请公开向主动公开转化。

(二)强化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巩固提升政府网站改版成果,推动政府网站集约、融合、创新发展,不断提升网站建设管理水平,围绕政府工作重点和社会公众关注热点,合理调整设置网站专题专栏,兼顾查阅便利性和内容更新频次。完善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功能建设,实现平台上政府网站运行情况统一监管、实时提醒。落实专人专责,健全法定主动公开专栏的日常检查、维护和更新工作机制,加强发布内容监测管理,提高信息公开质量。建立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联动机制,实时发布政务动态、政策文件、重大决策落实等信息。以用户为中心,持续优化界面交互、内容朗读、操作提示等功能,推进适老化及无障碍改造。

(三)优化完善依申请办理工作。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规范办理答复,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质量水平。依申请办理过程中,强化与申请人的直接沟通,准确了解申请人诉求,提高答复的及时性和针对性,对无法向申请人提供政府信息的依申请件,要在告知书中说明理由。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国办函〔2021〕132号),规范做好案件受理、审理工作。妥善处理涉及依申请的投诉举报。贯彻落实依申请公开转主动公开常态化审查机制。各单位要定期组织开展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集中的工作领域和热点问题的分析研判,研究解决实际问题。

(四)着力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参考国务院有关部门印发的试点领域和其他领域标准指引,充分结合区域和领域特点,定期开展跟踪评估,持续优化完善本地区各领域事项标准目录。结合区域实际和技术创新打造新一代政务公开体验区,鼓励政务公开体验区和政务服务下沉到商超、镇街服务站等基层一线,优化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深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农村和社区延伸,创建新型村居务公开典型样板,加快建设“村事通”智慧监管平台,将党务村务财务全程监管、全程公开。及时公开涉农补贴申报信息,年底前, 要汇总全市本年度面向农村的各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实际发放结果,并以村为单位通过村务公开栏公开,公开期满相关材料留存村委会供村民查询。更好适应群众获取信息习惯和现实条件,着力加强电话解答、现场解答等政策咨询渠道建设。

二、围绕重要决策部署深化公开

(五)聚集高质量发展强化信息公开。围绕动能转换、载体支撑、城乡建设、服务保障等工程,重点公开相关工作进展、产业集群发展、平台项目落地等信息。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信息公开,严格规范房地产开发和中介市场秩序,及时公布房地产行业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主动公开实施传统消费升级行动相关政策,加大“惠享山东消费年”“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季”等系列活动的宣传解读力度。抓好减税降费信息公开,系统集成、智能推送已出台的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帮助基层执行机关和纳税人、缴费人第一时间全面准确了解政策。

(六)聚集重大战略实施强化信息公开。重点围绕市政府《政府工作报告》要求,加大对扩大内需和有效投资、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智慧城市、乡村振兴、改善民生等方面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开重点任务进展情况、取得成效和后续举措等。推进重大科技创新领域信息公开,主动公开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相关的科技创新信息。

(七)聚集优化营商环境强化信息公开。围绕实施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集中公开一批适应新业态新模式发展需要的政策包,依托“烟台政企通企业服务平台”,实现更多惠企政策精准推送和“免申即享”。加大市场规则标准和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力度,推动重点民生领域的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息公开。动态调整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充分运用各类新闻媒体,加强对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宣传和解读。

三、持续优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八)做好疫情防控信息公开。严格执行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各项制度,统筹用好各类信息发布平台,实事求是、公开透明发布疫情信息,回应社会关切,防止引发疑虑猜测。及时发布疫情防控提醒,督促民众提高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严防疫情蔓延扩散。进一步规范流调信息发布和管理,保护好个人隐私,避免对当事人正常生活产生不当影响。

(九)优化重点民生保障信息公开。突出做好就业、教育、医卫健康、社会保障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政策服务信息公开。做好义务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公开老旧小区、棚户区改造相关政策措施及项目清单,及时公开危旧楼房改建相关政策。加强保障性租赁住房政策发布和解读,主动公开主动公开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分配等信息。加大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信息公开力度。多渠道发布养老保障、养老服务、养老机构、养老设施等相关补贴政策。做好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信息公开,加大公益慈善事业信息公开力度。

(十)做好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严格执行国家部委已出台的相关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2022年7月底前,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依托烟台市统一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平台,明确并向社会公开本地区范围内的适用主体清单,制定公开事项目录,指导监督相关企事业单位做好信息的统一归集展示。重点围绕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公共属性较强或者与服务对象之间信息不对称问题突出、需要重点加强监管的公共企事业单位,强化公开制度落实,更好地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强化社会监督,对外明确监督投诉渠道,对因公共企事业单位未依法及时公开相关信息,损害群众、企业权益的,要严肃处理,限期整改。

四、持续做好更高水平政务公开

(十一)做好更公开透明的行政决策。实行重大行政决策全生命周期管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及时公开,按照决策事项推进流程,归集展示决策草案全文、草案说明、决策背景、公众意见建议收集和采纳情况、决策结果等信息,视情况公开重大决策风险评估、专家论证、效果评估等信息。决策事项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要综合选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便于社会公众知晓的途径,详细公开前期意见的收集、采纳情况以及较为集中意见不予采纳的原因。探索建立公众代表库,将利益相关方、群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的制度落到实处,及时公开列席代表的意见发表和采纳情况,鼓励政府常务会议、部门办公会议适当议题审议过程进行在线直播。

(十二)做好政策文件集中统一公开。动态梳理全市所有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通过政府网站“政府文件统一发布平台”集中公开,并进行动态调整更新。强化政府公文分类展示,持续调整优化主题划分,鼓励围绕群众、企业办事创业需求和关注热点创设特色主题分类。开展市级政策评估工作,找准在政策落地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不足,实行“废、改、释、立”,切实增强政策的针对性、实效性。相关职能部门要强化政策推送结果效应分析,持续提升推送政策的含金量和点击率。

(十三)做好重大政策解读。全面落实政策解读工作要求,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行政机关制发的对群众和企业权益产生影响的政策文件均要开展解读。规范解读程序,坚持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对提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发文的,必须同步报送解读材料,对缺项的原则上予以退文。深化解读内容,重点解读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具体条款和政策事项,突出核心概念、新旧政策差异、影响范围、管理执行标准及注意事项、惠企利民举措及享受条件等实质性内容,杜绝简单摘抄文字、罗列文件小标题等形式化解读。提升政策解读质量,对政策制订过程中收集到的普遍关注点和疑惑点,要有针对性地予以解答、说明。创新解读方式,通过图文解析、政策简明问答、卡通动漫、短视频、H5等多元化方式解读。坚持政府对社会解读、上级机关  对下级机关解读并重,各项政策措施在向社会解读的同时,注重对基层一线执行人员开展政策解读培训,确保执行环节不遗漏、不走样。加强热点引导开展政策解读,全力做好“建烟显策之一把手政策解读”专题栏目,深入挖掘惠企利民典型案例,提升政策宣传质量。密切关注政策执行效果,加强政务舆情风险研判,建立部门信息共享机制,提高政务舆情监测能力,加强舆情走势跟踪分析,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期盼。

(十四)做好更丰富多样政民互动。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民生保障、公正监管、公共卫生安全等社会关注度高的重点领域,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政府开放月活动,让市民体验政府工作,开展交流互动,有序引导市民参与城市管理和基层治理。开展线上问卷调查,切实听取市  民对民心工程推进情况和实施效果的意见建议,不断完善政策、改进工作。加强政府网站互动交流栏目管理,确保市民有序参与,建立网上民声、意见建议的审看、处理、反馈、督办机制,走好受理反馈情况公开,定期公开相关统计数据。

五、持续强化政务公开保障

(十五)持续强化工作保障。各级、各部门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及时研究解决政务公开重点难点问题。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每年至少听取1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专题研究部署推动工作。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加强人员梯队建设。将政务公开工作经费纳入本单位年度预算,确保政策解读、确保重点任务落实。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纳入领导干部学法和公务员初任培训课程。加大政务公开业务知识和工作技能全员培训力度,各单位年内组织政务公开培训不少于1次。

(十六)持续改进工作作风。要加大工作指导力度,积极主动帮助下级单位和本级部门解决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重大疑难问题,确保各项工作平稳有序推进。加大创新力度,围绕群众关心关切的热点难点问题,创新举措,提质增效,打造具有地域特色和系统特色的公开品牌。进一步完善考核体系,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规范有序开展考核工作。

(十七)抓好工作落实。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对照上级和我市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提出的重点任务,梳理形成本系统工作台账,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逐项推动落实。对上一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未完成的要及时整改到位。要将本要点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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