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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683004277517W/2022-07963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机关编码: 3706830028 文件所属单位: 莱州市科学技术协会
发文机关: 莱州市人民政府 公文种类: 批复
发文字号: 莱政字〔2022〕36号 成文日期: 2022-08-17
关键词: “全民”“科学”“行动规划” 有效性: 有效
发布时间: 2022-08-17 统一登记号:
标题: 莱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莱州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

莱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莱州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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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莱州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

莱政字〔2022〕36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园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莱州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莱州市人民政府

2022年8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莱州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1-2025年)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山东省、烟台市关于科普和科学素质建设的重要部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山东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科学素质规划纲要(2021-2035年)的通知》(国发〔2021〕9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鲁政发〔2021〕25号)、《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烟台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烟政字〔2022〕52号)《莱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莱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莱政发〔2021〕6号)的总体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前言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科技创新、科学普及是实现创新发展的两翼,要把科学普及放在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位置。没有全民科学素质普遍提高,就难以建立起宏大的高素质创新大军,难以实现科技成果快速转化。”这一重要指示精神是新发展阶段科普和科学素质建设高质量发展的根本遵循。

“十三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各部门协同联动、同向发力,我市全民科学素质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如期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公民科学素质水平持续快速提升,2020年,我市公民具备科学素质的比例达到12.8%,高于全省11.47%、全国10.56%的平均水平。青少年、农民、城镇劳动者、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四大重点人群科学素质行动扎实推进,科普基础设施和科普信息化等重点工程建设不断加强,科普公共服务能力明显提高,科普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壮大,科普手段和路径更加多元,科普活动品牌影响力逐年提升,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联合、大协作社会化科普公共服务体系加速形成,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我市全民科学素质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也存在一些短板与弱项。主要表现在:科学素质总体水平不够高,城乡及不同人群科学素质发展不均衡;科学精神弘扬不够,科学理性的社会氛围不够浓厚;基层科普基础较薄弱,科普手段创新力度不足;科普社会动员和激励机制有待完善。

“十四五”时期,是我市加快新时代现代化强市建设的关键时期。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和服务新发展格局,需要强化科技创新这个核心支撑,需要科学素质建设承担更加重要的使命。聚焦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新需求,需要科学素质建设彰显价值引领作用,服务人的全面发展;聚焦落实市委“1343”工作体系,建设现代化强市,需要以高素质创新大军支撑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聚焦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需要以科学素质建设更好促进人的现代化,提升社会文明程度, 为建设市强民富宜居文明新莱州夯实公民科学素质基础。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普和科学素质建设的重要论述,锚定“八个聚焦、八大提升”“凝心聚力谋发展、再创莱州新辉煌”,以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服务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根本,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科学精神为主线,以深化科普供给侧改革为重点,着力构建社会化协同、智慧化传播、规范化建设的科学素质建设新格局,为新时代现代化强市建设提供基础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精神引领。强化对公众的价值引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科学精神和科学家精神,倡树科学的思想观念,培养科学的行为方式,加强创新文化建设,坚定创新自信,形成崇尚创新的社会氛围。

——坚持协同配合联动。强化组织领导、政策支持、投入保障,努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推动、全民参与、社会协同”的社会化科普工作大格局。加强各级各部门配合协作,完善科普工作全链条。激发基层组织、社会团体、企业、学校等多元主体活力,增强全民参与主动性积极性。

——坚持深化供给侧改革。准确把握新时代公众科普新需求,增加科普产品和服务有效供给,推动科普供需精准对接。破除制约科普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创新科普内容、形式和手段,提高科普的知识含量,全面提升科普公共服务水平。

——坚持服务基层导向。充分发挥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作用,统筹各方力量,推进科普资源下沉和工作重心下移,加强基层科普基础建设,缩小城乡科普服务水平差距,促进基层科普融合发展,推动科普公共服务均等化。

(三)工作目标。

到2025年,我市公民具备科学素质的比例超过17%,城乡、区域公民科学素质发展更加均衡;“科学普及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机制探索取得有效进展;科普主体多元化、设施体系化、手段信息化、活动品牌化的工作体系不断完善;科学精神广泛传播,创新氛围更加浓重;科普供给侧改革成效明显,科普公共服务能力有效提升;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文明程度实现新提高。

三、提升行动

重点围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科学精神,培育理性思维,养成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科学生活方式,提高劳动、生产、创新创造的技能,实施5项提升行动。

(一)青少年科学素质提升行动。激发青少年好奇心和想象力,增强科学兴趣、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培养具有科学精神和爱国情怀的青少年群体。

1.弘扬和传承科学精神。将弘扬科学精神贯穿于育人全链条,开展科学家精神进校园系列活动,将科学精神融入课堂教学和课外实践活动,培养青少年爱国情怀、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和体育局、市科技局、市科协、团市委、市融媒体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基础教育阶段科学教育。实现新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式发展。探索推进人工智能环境下教师人技协作支撑体系建设和课堂教学改革,全面促进智能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创新发展。注重提高师生的信息化素养,开展中小学生信息素养测评,将学生信息素养纳入学生综合素养评价。科学教育活动和资源向农村倾斜,加大农村中小学科学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市教育和体育局负责)

3.加强科技创新后备人才培养。鼓励和组织学生参加山东省英才计划、青少年科普教育330工程和各类青少年科技竞赛、青少年科技节,积极动员各学校开展选拔赛,多渠道为培养科技创新后备人才搭建平台。(市教育和体育局、市科协、团市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4.推动校内外科学教育资源有效贯通。实施馆校合作行动,引导中小学充分利用科技馆、博物馆、文化馆、科普教育基地等科普场所开展各类学习实践活动。开展科普大篷车、科普巡展进校园活动。支持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企业等开发开放优质科教资源,鼓励科技工作者进校园,开展科学教育和安全健康教育活动。鼓励中小学生参加科学营、科学体验、科技小论文(发明、制作)、“科普总动员”等科学教育活动。强化对家庭科学教育的指导,开展学龄前儿童科学启蒙教育。(市教育和体育局、市科协、市科技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气象局、团市委、市妇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5.提升教师科学素质。将科学精神、新科技知识和技能作为教师培训的重要内容,加大对科学、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通用技术、信息技术等学科教师的培训力度。加强科学教师队伍建设,扩大中小学科学教师覆盖面。加大科学教师培训力度,深入开展“送培到基层”活动,每年培训科技辅导员50余人次。(市教育和体育局、市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农民科学素质提升行动。以提升农民科技文化素质为重点,提高农民文明生活、科学生产、科学经营能力,造就一支适应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要求的高素质农民队伍,加快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1.倡树科学理性的思想观念。深入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科技活动周、食品安全宣传周、防灾减灾日、全国科普日等主题活动,围绕保护生态环境、节约能源资源、绿色生产、食品安全、防灾减灾、卫生健康、移风易俗等内容进行科普宣传教育,传播科学的生产生活理念,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养。(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应急局、市科协、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州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融媒体中心、市气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培育高素质农民队伍。以技术应用普及、生产技能提高、知识素质提升为重点,分层、分类、多形式开展高素质农民农业全产业链培训,开展农民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开展农村实用技术人才培训、农村电商技能人才培训,培育高素质农民5000人次。培育返乡农民工、入乡科技员、在乡能人等创业主体,增强乡村创业发展动能。提升农村低收入人口职业技能,增强内生发展能力。深入实施乡村巾帼人才培育集聚行动,提升农村妇女科技文化素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团市委、市妇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3.实施乡村振兴科技支撑行动。围绕科技助力乡村振兴,鼓励引导科研院所、科技企业、专业社会组织开展农业科技服务。借助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积极培育农业科技示范主体,遴选建设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积极招募特聘农技员,切实强化科技支撑力度。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广泛开展科技示范,引领现代农业发展。依托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山东省科普示范工程,建设科普社区(村)、科普基地、基层农技协等阵地,组织开展乡村振兴科普行动。(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市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产业工人科学素质提升行动。以提升技能素质为重点,提高产业工人职业技能和创新能力,打造一支有理想守信念、懂技术会创新、敢担当讲奉献的高素质产业工人队伍。

1.开展理想信念和职业精神宣传教育。持续深化“中国梦·劳动美”主题教育,通过理论宣讲、演讲比赛、知识竞赛等方式,推动党的创新理论进基层、进企业、进车间。开展 “最美职工”“最美科技工作者”典型宣传,根据表彰奖励相关规定,大力举荐优秀人才参加“齐鲁最美科技工作者”“齐鲁最美职工”“烟台最美科技工作者”“烟台最美职工”选树、职业道德建设命名、青年建功、巾帼建功等活动。加强青年创新人才、巾帼奋斗典型培养,引导各行各业科技工作者特别是女知识分子、女科技工作者潜心研究攻关,立足岗位建功成才。广泛开展劳模工匠精神巡回宣讲活动,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和勇于创新的文化氛围,激发职工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市委宣传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市科协、团市委、市妇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2.实施技能强市行动。深入实施职工全员创新工程,广泛开展全市职工创新创效竞赛,加大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的扶持力度,探索推广创新工作室联盟的经验和做法,充分发挥创新工作室人才聚集、集智创新、技能传承和示范带动作用。构建多层次技能人才培训体系,深化职普融通、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增强就业创业能力。推广“青年就业创业一线实验室”合作项目,开展“返家乡”社会实践、“莱州学子看家乡”等活动。开展“莱州工匠”宣传活动,根据相关规定举荐优秀人才参加省、烟台职工创新创效竞赛、齐鲁首席技师选拔、“齐鲁大工匠”“齐鲁工匠”“烟台大工匠”“烟台工匠”选树活动,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市教育和体育局、团市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3.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在职前教育和职业培训中突出科学素质、安全生产等内容。深化以“查身边隐患、保职工安全、促企业发展”和“安康杯”竞赛为主要载体的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积极开展一线职工“求学圆梦行动”,资助更多职工实现学历与能力双提升。科普工作实绩可作为科技人员职称评聘参考依据。以政府补贴为引领,鼓励支持企业,有计划开展职工岗位技能培训,推动企业建立技能人才长效培养机制。(市教育和体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应急局、市总工会、市卫生健康局、团市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4.提升产业工人科学素质。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积极发挥企业家提升产业工人科学素质的示范引领作用。围绕“十四五”时期国家、省、市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产业,组织职工广泛深入开展各种形式的劳动和技能竞赛。发挥企业和社会组织作用,引导、支持开展职业能力水平评价。发挥“科创中国”“科创山东”“科创烟台”平台作用,探索建立企业科技创新和产业工人科学素质提升的双促进机制。(市委宣传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市科协、市融媒体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老年人科学素质提升行动。以提升信息素养和健康素养为重点,提高老年人适应社会发展能力,增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实现老有所乐、老有所学、老有所为。

1.实施智慧助老行动。充分发挥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老年大学、养老服务机构、社区老年大学、社区科普大学等作用,普及智能手机应用等实用技术和技能,提升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获取、识别和使用信息能力,解决老年人融入智慧社会的需求和困难,增强老年人防诈骗和科学意识,有效预防和应对网络谣言、电信诈骗。(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委组织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局、市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2.开展健康科普服务。推动老年人健康科普进社区、进乡村、进机构、进家庭,开展科学大讲堂、老年健康宣传周等活动,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类媒体,发挥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等阵地作用,普及科学膳食、食品安全、心理健康、体育锻炼、合理用药、应急处置等知识,提高老年人健康素养。(市委宣传部、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融媒体中心、市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3.实施银龄科普行动。大力发展老年科技志愿者等组织和队伍,建立离退休干部人才库,充分发挥老科技工作者在决策咨询、科技创新、科学普及和社会管理等方面的作用。(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局、市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提升行动。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对科教兴国、创新驱动发展等战略的认识,提高科学决策能力,树立科学执政理念,增强推动创新发展本领、更好地服务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

1.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立足新发展阶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聚焦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切实找准将新发展理念转化为实践的切入点、结合点和着力点,提高科学决策能力和履职水平,强化科学素质建设,助推高质量发展。(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科学素质教育培训。认真贯彻落实《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公务员培训规定》,将科学素质内容纳入党校主体班次教学计划,突出科学精神、科学思想培养,增强把握科学发展规律的能力。利用“灯塔—党建在线”“烟台网络党校”等平台,加强前沿科技知识和全球科技发展趋势学习。(市委组织部负责)

3.在公务员录用中落实科学素质要求。充分听取用人单位意见,根据岗位工作需要,合理设置专业、学历、资格(资质)等要求,注重选拔创新型、复合型专业化人才。加强对考察对象专业素养的考察,注意了解专业知识、专业能力、专业作风、专业精神等情况,保证人选素质过硬。(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重点工程

深化科普供给侧改革,提高供给效能,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推动构建主体多元、手段多样、供给优质、机制有效的科学素质建设体系,实施4项重点工程。

(一)科技资源科普化工程。

1.实施科技资源科普化专项行动。完善科技资源科普化机制,激发社会多元主体参与科普的活力,推动我市科普展教、图书、旅游等科普产业发展,构建政府、社会、市场等协同推进的社会化科普工作大格局。结合科研任务加强科普工作,将科普工作纳入相关科技创新基地考核。支持和指导科研机构和科技型企业建立科研成果和产品展示平台,将科技创新资源转化为优质科普资源,多角度、多方位渗透进公众的生活。(市发展改革局、市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强化科技工作者的社会责任。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开展学习宣传“最美科技工作者”活动,广泛宣传爱国报国、为党和人民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科技人才,用身边榜样力量激发创新创造活力。充分发挥科技人才在科普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结合基层科普需求,激励和引导更多的科技工作者从事科普工作。增强科技人员科普能力,针对社会热点、焦点问题,主动、及时、准确发声,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局、市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科普信息化提升工程。

1.提升科普创作能力。深入开展科普创作、科普讲解员等赛事活动,开发动漫、短视频、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科普作品,举荐一批优秀科普原创作品、科普宣讲人才参加省、烟台级赛事活动,探索科普创作多元化投入、市场化运作等方式,扶持科普创作人才成长。(市委宣传部、市融媒体中心、市科技局、市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2.提升全媒体科学传播能力。实现科普内容多渠道全媒体传播,推进报刊、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与新媒体深度融合,鼓励公益广告增加科学传播内容。引导主流媒体加大科技宣传力度,增加科普内容、增设科普专栏,加强重点科普活动和重大科技创新成果的宣传报道。大力发展新媒体科学传播,加强媒体从业人员科学传播能力培训,促进媒体与科学共同体的沟通合作,打造品牌科普栏目。提高科学传播数字化水平,推动“科普中国”资源落地应用,发展壮大“科普中国”信息员队伍,及时分发和推送科普信息内容。创新映前科普宣传模式,开展科教电影下基层活动,扩大科普宣传覆盖面。(市委宣传部、市融媒体中心、市科协、市文化和旅游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进智慧科普建设工程。加强“互联网+科普”建设,借助抖音、公众号、网站等媒体平台,向市民提供权威、准确、实用的科普信息和科普基地参观预约服务。推动智慧校园建设,强化校园智能教室、数字化实验室、数字图书馆、虚拟仿真实训中心、物联网终端系统等建设,打造智慧后勤、智慧安防、智慧场馆等,全市智慧校园覆盖率达到90%以上。推进科普与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移动互联等技术深度融合,创新用户驱动的科普服务模式,实现科普信息即时获取、精准推送。(市教育和体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政府办公室<市大数据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1.加强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充分调动社会可用资源,推进形成资源共享互补、特色各异、协同发展的局面。分领域、分批次逐步增加科普基础设施,完善布局功能,提升科普基础设施服务能力。加强科技馆、科普基地、社区科普场馆等科普基础设施的升级和管理。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公共性科普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公园、车站、电影院等公共场所的科普服务功能。(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2.建设现代科技场馆体系。推动科技馆与博物馆、文化馆、图书馆等融合共享,构建服务科学文化素质提升的现代科技场馆体系。稳步推进市科技馆科普展品更新完善,提高科普展教质量。大力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科普场馆建设,鼓励企业、学校、科研机构以及其他社会力量建设专题科普场馆,推进向社会免费开放工作。拓展科普大篷车功能,形成固定场馆为主体,大篷车为补充的立体现代科技场馆体系。(市发展改革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科协、市教育和体育局、市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进科普教育基地建设。完善科普教育基地认定与管理办法,加强科普教育基地建设、指导与监督,提高基地的科普服务能力和社会影响力。引导和鼓励更多市级科普教育基地创建全国、省级和烟台市级科普教育基地。支持应急、卫生健康、消防、城市规划、教育等行业部门建立科普教育、研学、实践等基地,推动在公园、广场、车站、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建设户外科普宣传设施。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开发利用工业遗产和闲置淘汰生产设施,建设科技博物馆、工业博物馆、安全体验场馆和科普创意园。制定科普旅游指南,推动“科普+旅游+研学+休闲”融合发展。推广优秀科普基地典型经验,鼓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等公共设施开展科普活动。(市科协、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州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和体育局、市气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基层科普能力提升工程。

1.建立应急科普协调联动机制。加强应急科普宣传,坚持日常宣教与应急宣传相统一,加强部门之间、媒体之间的沟通协作,利用广播电视和应急广播等平台,广泛宣传应急科普知识。开展各类应急主题科普宣教活动,提升应急管理人员和媒体人员常态化应急科普工作能力。(市委宣传部、市应急局、市融媒体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基层科普服务体系和专兼职科普队伍建设。探索构建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党群服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站)等为阵地的基层科普服务体系。发展科技馆、科普场馆、科普基地、科研院所、科技企业、新媒体单位等领域专兼职科普人才队伍。发挥各类志愿者服务组织作用,建立各级科普志愿者组织,动员科技工作者、科普爱好者加入科技志愿服务队伍。(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委宣传部、市科协、市教育和体育局、市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提升科普品牌活动影响力。实施主题科普联合行动,打造贯穿全年的经常化科普工作链条。立足全民参与、普惠共享,广泛开展社会需要、群众喜欢、影响力大、服务面广的系列科普活动,着力打造全国科普日品牌。举办科学讲堂、科普宣讲等重点活动,推进科普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田间地头,形成全民参与科普的局面。(市科协、市科技局、市教育和体育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融媒体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组织实施与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组织《莱州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1-2025年)》实施工作,将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的指导,研究制定促进全民科学素质建设的推进措施,协调解决实施中有关重大问题。各镇街党委、政府负责领导本地全民科学素质实施工作,因地制宜制定本地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实施方案。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工作分工,将有关任务纳入本部门(单位)相关工作规划和计划,明确实施进度和推进措施,逐项落实目标任务。市科协要充分发挥领导小组办公室作用,加强综合协调、统计分析和经验交流,会同各相关单位共同推进科学素质建设。

(二)强化条件保障。加强科普经费保障。市政府按规定安排经费支持科普事业发展,将科普经费列入市级财政预算,积极拓展科普资金来源渠道,鼓励和引导社会机构、企业、个人兴办科普事业。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对在科普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各镇街、各部门要统筹考虑和落实科普经费,加强科普经费管理和绩效评价,确保专款专用和使用效果。

(三)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工作评估督查。市政府将人均科普经费、公民科学素质水平等指标纳入科技创新发展等评价体系,结合工作实际,配合上级相关部门开展省、烟台市公民科学素质测评和全民科学素质行动目标任务落实情况的监测分析、效果评估,把监测分析和评估结果作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依据。各成员单位和相关责任部门积极开展科普标准的宣传和应用推广,按照科普基础通用标准、科普服务提供标准、科普服务资源标准、科普设施设备标准、科普信息化标准、科普评价标准的要求开展科普标准化示范试点,推动形成有标准、可评价、能反馈的科普标准化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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