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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683004277517W/2022-07961 成文日期: 2022-08-28
发布机构: 莱州市政府办公室 组配分类: 文本解读
【文字解读】《莱州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2-08-28 信息来源:莱州市政府办公室 访问次数: 字号:[]

一、政策背景

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事故教训,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按照省委、省政府、烟台市委、市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和莱州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对全市自建房开展全面排查整治,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二、决策依据

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要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压紧压实“四方责任”(产权人主体责任、使用人安全责任、相关部门监管责任、党委政府属地责任),依法依规彻查彻改自建房安全隐患。对涉及公共安全的经营性自建房,开展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坚持快查快改,立查立改,及时清除隐患。

三、出台目的

排查整治覆盖全市行政区域内城乡所有自建房,确保不漏一户一房,不留死角盲区。重点突出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安置区、学校医院周边、工业园区、集贸市场和工矿区、景区、库区、铁路国省道两侧、劳动密集型企业项目周边等区域,突出人员密集、涉及公共安全的经营性自建房,聚焦“四无”自建房(无正式审批、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无竣工验收),聚焦擅自改变结构和布局(含内部破坏承重墙等情形)、擅自加高加层以及对地下空间进行开挖、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含违规用于生产经营等情形)特别是改建改用为人员密集场所等违法改扩建的自建房。

四、重要举措

排查内容包括房屋基本信息、安全状况、使用情况、合法合规情况。

实施步骤包括全面摸底、分类排查、边排查、边整治、边巩固、边提升,远近结合、标本兼治、压茬推进。

实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要坚持产权人是房屋安全第一责任人,严格落实产权人、使用人排查整治责任。依据鉴定结论,逐一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措施和时限,整治完成一户、销号一户。加强部门联动,加大对违法建设和违规违法审批房屋的清查力度。

1.对存在结构倒塌风险、危及公共安全等重大安全隐患的,立即停用并疏散群众,封闭处置、现场排险,该拆除的依法拆除。

2.对一般性隐患立查立改、随时消除,存在设计施工缺陷的,通过除险加固、限制用途等方式处理。

3.对因建房切坡造成地质灾害隐患的,采取工程治理、避让搬迁等措施。

4.对存在未取得土地、规划和建设等手续以及擅自改建加层、非法开挖地下空间等行为的,依法严厉查处。

5.对严重危及公共安全且拒不整改构成犯罪的,或故意隐瞒房屋安全状况、使用危房作为经营场所导致重大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联系单位:莱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赵明磊

联系电话:18853526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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