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可“跨省通办”,申请人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可以向全国范围内任何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设立的残疾人两项补贴受理窗口提出,不受户籍地限制。
据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实施两项补贴“跨省通办”,打通了“补贴申请环节”的“堵点”,突破以往必须在户籍所在地申领补贴的地域限制,逐步解决残疾人申领补贴面临的“多地跑”“折返跑”等难点问题,真正实现了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切实体现了民政“便民利民、为民办实事”的服务宗旨。
“需要注意的是,残疾人两项补贴‘跨省通办’,只是针对‘申请’环节,补贴资格审核审定及资金发放仍由户籍地负责,并未改变以残疾人户籍所在地为基础的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审核制度。”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据悉,残疾人两项补贴待遇作为一项惠及残疾人群的社会福利政策,分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与“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其中,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办理条件为:具有莱州市户籍、享受最低保障待遇且持有效期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以下简称“残疾人证”)的残疾人,自2023年1月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一二级每人每月201元,三四级每人每月152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办理条件为:具有莱州市户籍、持有效期内残疾人证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自2023年1月起,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一级每人每月182元,二级每人每月151元;截至今年10月,我市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待遇人员2万余人,极大提高了残疾人群的生活质量。
残疾人福利工作对于维护和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和各项权益、提高残疾人生活品质、减轻残疾人家庭负担意义重大。在推动落实残疾人基本福利制度方面,将逐步健全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两项补贴”制度,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根据残疾人实际需求,做到应补尽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