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2023年度莱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1-21 10:52:07 信息来源:莱州市政府办公室 访问次数:

根据《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市政府决定对 2023 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作出调整,现予公布。

序号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决策依据

承办单位

完成时限

决策程序

1

莱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等相关政策,《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指南(试行)》等技术标准,《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2021-2035年)》《山东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烟台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等上位规划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2月31日前

决策启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会议审议、决策公布、决策执行和调整

2

莱州市“十四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

发改社会〔2021〕893号 关于印发《“十四五”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卫发〔2022〕5号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十四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的通知、烟卫〔2023〕37号 烟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烟台市“十四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的通知

卫生健康局

12月31日前

3

莱州市现代水网建设规划

《烟台市现代水网建设规划》

水务局

12月31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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