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州市司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9 10:29:3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莱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制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有关要求,编制发布莱州市司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另有说明外,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年度内,市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的重要内容,作为服务创新、管理创新、便民为民的重要工作,抓基础、抓提高、抓整合、抓保障,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规范公开内容,突出公开重点,完善公开形式,严格公开程序,加强监督检查,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主动公开方面

市司法局充分发挥市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主平台和主阵地作用,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原则,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外,一律及时主动予以公开,及时办理申请回应,切实满足人民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合理需求。2023年,市司法局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更新,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41条,微信公众号“法治莱州”发布或更新各类信息517条,做到及时、准确对外发布。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对网络、信件、书面等各渠道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及时规范进行办理答复。2023年,市司法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收到信息公开申请数量同比去年增加0条,结转下年办理0件。申请公开信息内容为土山镇太平庄村土地承包合同,经查找,申请人申请的信息不存在,市司法局无法提供,依规向申请人进行了答复告知。本年度内,市司法局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发的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制定《莱州市司法局政务公开“三审三校”制度》,全面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三审三校”和审查备案流程,确保公开信息的安全准确,全年信息公开工作中未出现失泄密等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一是充分利用市政府门户网站基础作用,按照市司法局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发布了机构职能、领导信息、财政预决算、建议提案办理、重点领域信息、机制建设等各类政府信息,积极推送重大行政决策、行政执法公示、法治政府建设等专栏,及时公示全年重点工作结果,方便群众及时获知和接受社会监督。二是持续推进政务新媒体建设,充分发挥其传播快、覆盖广、社会渗透力强的优势,让政府信息公开更加贴近群众,同时严格履行政务新媒体职责,遵守信息发布职责,及时更新内容,加大原创力度,主动发布与司法行政职能相关信息。

(五)监督保障

1.加强政务公开考核监督。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市司法局年度绩效考核体系,由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定期开展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立即通报整改,开展政府公开日等活动,自觉主动接受社会评议。

2.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培训。积极参加市政府办公室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培训,并在局机关内部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增强工作人员政策理论水平和专业素养,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市司法局制定了《莱州市司法局政务公开“三审三校”制度》《莱州市司法局政府网站专栏管理规定》等制度文件,进一步完善了信息公开基本制度,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审核流程,对政府信息、工作动态及时更新发布。但在政务公开工作中也存在着信息公开内容形式多样化不足,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的信息质量需进一步提高,业务工作信息公开有待进一步规范等问题不足。

新的一年,市司法局将主要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提高信息公开的实效性,对局机关内文件、政务活动等信息做到及时上传、及时公开。二是扩大公开信息的范围,争取做到更大范围的信息及时公开,为公众提供一个更宽阔的信息了解渠道。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加强保密审查工作,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审核程序,正确把握公开与保密、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信息的界限。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市司法局严格按照《条例》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2023年度内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市司法局认真落实上级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严格按照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重点任务分解表的任务分工,从深化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加强和改进政策发布解读回应、全面提升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等方面明确政务公开工作重点,细化任务目标,落实责任分工,明确承办科室,确保应公开尽公开,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能力水平。

(三)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3年,市司法局共承办人大建议、政协提案1件,其中人大建议0件,政协提案1件,内容为进一步加强行政调解工作,健全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的建议。截至12月底,市司法局负责承办的提案全部办理完毕,办结回复率100%,见面率100%,政协委员对办理工作表示满意。根据相关工作要求,年内1件提案的办理回复情况已在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市司法局持续强化平台建设,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总结经验做法,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开展。不断探索拓展政务公开渠道,充分发挥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主平台作用,建立法治政府建设专题专栏,有力推动了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借力“法治莱州”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线上重点抓,线下不放松,双方面赋能,多渠道推进,不断提升信息发布、在线服务和互动交流水平。

(五)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市司法局无本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市司法局无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市司法局无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莱州市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laizhou.gov.cn)查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莱州市人民政府网站相关栏目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莱州市司法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联系地址:莱州市为民街589号政务服务中心10楼1001室;邮编:261400;联系电话:0535-2211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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