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州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9 08:50:49

一、总体情况

2023年,莱州市农业农村局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相关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和平台建设,加大信息公开和政策解读力度,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2023年我局持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42条,其中,公开部门财政预、决算信息4条,保障部门财政支出公开透明;发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息6条,及时公开本年度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抽查计划和结果,便于对相关企业开展监督检查;公开行政执法结果12条,提高农业农村领域执法规范性;发布涉农补贴信息11条,为群众提供农业农村领域补贴相关信息;发布乡村振兴信息16条;及时修订发布行政许可等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及办理结果;及时公开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清单、事项清单、执法岗位职责、人员岗位名单等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持续推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程序规范化,主动与申请人沟通,明确诉求、精准答复。2023年共依法依规处理依申请公开2件,较上一年度增加2件,申请内容涉及农村土地承包信息等方面,及时答复率达100%,全年未发生因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未收取信息公开费。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市农业农村局坚持问题导向,制定并严格落实政府网站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严格按“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建立健全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对失效、废止的信息定期清理,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2023年,依托市政府门户网站及时按月、按季度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做到准确及时,信息公开平台运转良好。同时,继续加强信息公开场所建设,利用政务大厅等公共办公场所,强化服务和硬件建设。发挥新媒体在政务公开、便民服务等工作领域的优势,进一步提高了农业农村系统信息的传播力。

(五)监督保障方面。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由各单位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小组,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动态管理。根据政府规定,认真制定2023年政务公开计划,按时对相关科室负责人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各自分管相关栏目内容更新水平,积极为社会各界和服务主体提供方便快捷、高效热情的政策信息服务。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387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1.政务公开内容简单单一。通常根据上级要求再开展相关业务,内容多为常规工作、预决算信息等,公开内容未实现全覆盖,无法更好地展现当年机关工作开展、政务公开的真实情况。

2.政务公开群众参与感弱。前期仅仅是在政府网站上公开相关信息,群众、企业知晓度低,且政务公开的内容与群众、企业联系不紧密,无法满足当前公开需要。

(二)改进情况

1.提升公开意识。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要求,及时与本单位业务科室对接沟通,确定相关信息是否可以对外公布,督促局机关各业务科室提高政务公开内容报送的主动性、积极性,及时更新、发布相关政策文件,回应群众关切。

2.拓宽公开渠道。在政府网站主动发布惠企政策、涉农补贴、等涉及民生福祉的相关内容。通过“政府开放月”活动,进一步扩大公众参与,增强政民互动,切实发挥好“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服务”的作用,引导企业、群众更好参与到政务公开工作中来。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要求,2023年,莱州市农业农村局不存在因信息处理收取相关费用的情况。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及时更新莱州市农业农村局基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做好乡村振兴和涉农补贴专栏的信息发布与维护,参与“政府开放月”活动及网上调查活动。

(三)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2023年,市农业农村局承办的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共37件,其中建议6件,提案31件。目前,所有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已经全部办理完毕,面复率、满意率、按时办结率均达到了100%。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2023年,我局积极探索政务公开新形式、新渠道。通过开展政府开放月活动、网上调查等方式,提升了群众和媒体参与度、知情度,更好地促进了职能发挥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满意度提升。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市农业农村局无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六)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市农业农村局无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市农业农村局无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莱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月29日

莱州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