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州市平里店镇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7 15:28:03

莱州市平里店镇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烟台市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要求,现向社会公布2021年度莱州市平里店镇政务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莱州市政务公开平台上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莱州市平里店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烟台市莱州市平里店镇平京路301号;邮编:261414;电话:0535-2615518)。

(一)主动公开。2021年,平里店镇人民政府按照市政府有关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结合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积极完善工作推进机制,提升主动公开信息质量,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和工作部署。2021年度,本镇通过莱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开政务信息138条,以公开、公正、便民和廉政、勤政为目的,有力地推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促进依法行政,对服务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起到了重要作用。

(二)依申请公开。加强政务公开组织领导,根据人员调整情况,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政务公开工作实施专人负责,并继续完善、更新政务公开各项制度,确保本镇信息公开工作持续良好开展。2021年度,我本镇共计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的申请件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为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本镇成立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本镇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配备一名工作人员。强化信息保密审查工作,对拟进行主动公开信息的保密性、合法性进行严格审查,明确各责任部门对拟公开政府信息的 准确性和必要性负责。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突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制度。按照政务公开的规范要求,对本镇信息公开严格进行保密审查、信息送交、统计报送等具体工作进行规范。

(五)监督保障。加强考核,压实部门科室工作责任。本镇政务公开办公室根据日常各部门提供政务信息质量情况,进行分档考核,“红黄蓝”排序,同时结合年度述职,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组织对本镇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社会评议,评议结果纳入机关干部年终评先树优考虑,对于随意上传虚假政务信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依法依规移交镇纪工委进行责任追究及党纪政纪处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及时发布社会广泛关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本镇信息。注重加大了公共领域的办事公开和本镇政务公开工作,让老百姓心中有一本明白账。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通过莱州市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板块主动公开我镇的政务信息,主要内容包括领导信息、机构概况、规范性文件、文件解读、会议解读、本镇财政预算、本镇财政决算、人事任免、应急预案及应对、网上调查、回应关切、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灾害救助、重点工作进展、重大决策执行落实、人大建议办理、政协提案办理会议公开、意见征集等。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21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务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2021年,我镇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加强了组织领导,狠抓制度建设,丰富公开内容,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尚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深入全面,主动公开工作的常态化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信息公开的尺度难以把握等问题。

(二)改进情况

1.有效提高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的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巩固政府信息公开成果,以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难 点问题为重点,不断完善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和机制。

2.丰富政府信息服务渠道,畅通公开平台,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的管理与培训,让培训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不断提升基层服务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平里店镇无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平里店镇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我镇实际,落实了《2021年莱州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对照《<2021年莱州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重点任务分解表》进行分工,平里店镇各部门结合各自职责分工,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要求,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予以公开并抓好落实。同时,根据工作调整和人员变化,我镇明确政务公开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和具体工作人员,并及时报备。

3.平里店镇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1年莱州市平里店镇人民政府共承办人大建议5件、政协提案12件,现正根据本镇实际,逐件对接办理中,本镇根据要求及时将人大建议办理情况在莱州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主动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4.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无创新情况。

5.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无需要说明的事项。

6.本行政机关无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7.无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