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州市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9 10:00:4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以来,莱州市财政局根据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安排,认真做好各项政务信息网上公开工作,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和规范化。严格遵循“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保障公众权益的重要工作来抓,主动作为、积极推进主动公开工作,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财政政策内容,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方面。强化组织领导,持续加大各项政务公开工作的推进力度,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及时公开政府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适时更新财政月度收支情况、政府债务情况及国企监管等各类财政信息内容,认真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使公开内容更具条理性和便民性。2023年,市财政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78条,对《莱州市市管企业重大事项管理暂行办法》以文字解读、一图读懂、负责人解读、简明问答的方式进行政策解读,做到了应公开尽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严格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流程,不断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更好满足申请人对政府信息的个性化合理需求,2023年市财政局接收政府信息申请1件,并按规定对申请内容做好具体答复,未发生被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我局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建立信息发布审核登记备案制度,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建立信息发布台账,明确信息发布责任人,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准确性。按照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要求,认真梳理财政预决算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并按条目方式逐项细化分类。及时做好专题栏目信息更新,注重政务信息的时效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完善组织领导架构,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政务公开工作由办公室具体负责,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依托政府门户网站积极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做好重点工作事项的适时更新,全面提升政务信息内容的公开质量。

(五)监督保障方面。坚持把网络安全作为重中之重,严格执行内容发布审核制度,严把信息内容审核政策关和保密关,确保网站信息内容安全。强化宣传培训,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内容的学习,提升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答复规范水平,为推进财政政务公开工作注入新动力。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5925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莱州市财政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在发布信息过程中时有错别字或内容表述不准确。二是按月度更新的财政收支分析情况及债务变动情况信息更新时间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重点对财政预决算公开专题版块强化监督,各科室对预算单位监管措施需进一步加强。

改进措施:一是加强信息审核工作,规范文件上传格式和内容,认真做好信息发布审核把关,及时纠正表述错误、文字错误信息, 确保信息准确无误,防止泄露涉密信息。二是对各项需公开内容提前介入,提前准备,确保信息发布的时效性。三是完善预决算专题版块监管措施,促使各部门按要求及时准确进行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要求,2023年,莱州市财政局不存在因信息处理收取相关费用的情况。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根据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工作安排部署,市财政局认真落实各项工作任务要点,积极主动开展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扎实推进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持续规范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覆盖范围扩大至部门所属单位,确保各项信息公开及时、形式规范、内容完整。同时加大预算绩效信息公开力度。二是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公开透明化。强化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及各类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开透明,全面推行目录清单管理,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做好行政事业性收费、考试考务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项目等4张清单的更新,真正做到收费政策透明、清单外无收费。三是稳步推动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加强地方政府债务信息透明度,在规定的时间节点范围内,及时公开年度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余额情况、按月更新地方政府债务余额情况、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及安排使用情况等相关内容。四是持续推进国有企业信息公开。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为重点,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市管企业基本信息及每月经济运行情况,做好企业负责人薪酬情况,及时更新市管国有企业监管信息披露,切实推进各项国有企业信息公开工作。五是依法规范政府采购信息。加大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力度,深入规范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公开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政府采购实施情况、政府采购处罚情况等相关信息,真正提升政府采购信息的公开化和透明化。

(三)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2023年,市财政局接收人大代表建议2件、政协提案1件,所有提案办理答复意见均已通过莱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2023年,莱州市财政局在“政府开放月”中,开展了两次活动。一次为开展“召开政银担对接座谈会”活动,邀请了18家驻莱州银行机构的代表进行座谈交流,旨在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助力产业转型。另一次为“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日”活动,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加强风险预警提示,进一步提升了社会公众防范非法集资的意识和能力,提高了普通民众对非法集资犯罪的识别能力,保障老百姓的资金安全,形成抵制非法集资的浓厚氛围。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莱州市财政局无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六)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莱州市财政局无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莱州市财政局无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莱州市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莱州市财政局

2023年1月9日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