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州市民政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7-01-30 15:22:4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莱州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要求有关规定,特编制莱州市民政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本报告中所统计的数据时限为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可在莱州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aizhou.gov.cn/col/col20438/index.htm)下载。

一、工作概述

2016年,莱州市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文件要求,加强组织建设,健全规章制度,积极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莱州市民政局主动公开信息数为7条,全部在莱州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年度公开报告方面,莱州市民政局部门财政预算公开了《莱州市民政局2016年部门预算》;莱州市民政局部门财政决算公开了《莱州市民政局2016年部门决算》。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莱州市民政局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没有提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没有不予公开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莱州市民政局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未收取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莱州市民政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6年,莱州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以下问题有待改进:一是各科室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强弱不一,思想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信息更新频率方面还需进一步改进。下一步中心将着重抓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与业务科室有关单位的衔接与沟通,努力将信息收集与公开同步进行,确保信息的及时、准确、全面;

(二)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着力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信息公开意识,开展多种形式的交流和学习,开阔工作人员视野,加强信息内容提炼和升华;

(三)进一步提高公开信息更新频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相关文件规定,根据工作实际,提高公开信息的更新频率。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为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一是加强和完善领导机制,明确责任分工。成立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民政局负责人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明确由办公室负责信息资源发布、更新的统筹工作,统一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各业务科室负责信息资源发布、更新的具体工作。二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公文信息审核机制,各科室在起草文件时,要对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由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民政局负责人进行审核把关;加强科室沟通协调,对政务公开信息涉及局机关内多个科室的,相互协调达成一致意见后进行公开。

八、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一)加强保密审查。严格按照保密法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有关规定,对需要公开发布的信息必须经科室负责人初审、分管领导复审、负责人签发后才能由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公开,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

(二)加强监督检查。为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民政局设立投诉电话(0535-2212627)、传真(0535-2212627)、电子邮箱(lzsmzjbgs@sina.com)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要求,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并积极接受市政府的检查督导。

 

 

莱州市民政局

      2017年1月30日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