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7-01-06 13:28:23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规定,我局编制了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1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政府信息公开。

一、概述

2016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密结合新《安全生产法》的施行。安全生产事关民生,事关社会稳定大局,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特别是一些重大的事故,很容易引起新闻媒体、社会群众的关注。

切实推进安全生产事故信息的公开,不断提高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处置工作的透明度,有序推进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应对处置信息和事故调查报告以及安全生产预警、预报和预防信息公开等重点工作。积极主动发布安全生产重大事件、突发事件信息,及时准确回应社会舆论中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热点和疑点问题,有效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升了安全生产信息公开的吸引力、感召力和影响力,较好地维护了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系统的政府公信力,为提升全民安全意识,切实形成全社会重视、支持安全生产工作营造了的良好舆论氛围。

二、主动公开安全生产信息情况

2016年,我局主要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截至2016年12月,在市安监局网站主动公开动态信息共21条。无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和重大突发公开事件。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2016年,安监局在政府网站上设专栏对社会公众普遍关注的政策公开、业务公开、人事公开和生产安全信息进行公开,主动回应社会公众关注热点。

1、政策公开情况2016年,安监局在政府信息网站上公开涉及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信息、通知、工作部署等向社会公布。

3、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共公开4条。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公布了办公时间、地址、受理程序等,严格制定相关台账。信息公开主要以主动公开为主,依申请公开为辅。2016年度我局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2016年度无不予公开政府信息。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度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莱州市安监局

2017年3月30日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