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州市人民政府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5-03-02 09:46:31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规定编制,报告内容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及下步工作措施等十一部分组成。本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电子版可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莱州市府前街96号;邮政编码:261400;咨询电话:2222277;电子邮箱:lzxxgk@126.com。)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推进进依法行政、改善民生、践行群众路线的一项重要举措。2014年,全市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强化组织领导,健全机制,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保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健全工作机制。根据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确定了分管负责人、责任科室和具体工作人员,各镇街、政府部门均设调整了领导小组,形成了上下联动的信息公开网络体系,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规范制度建设。围绕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程序、步骤、方式,积极探索,规范配套制度,完善《莱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管理规定(试行)》、《莱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协调规定(试行)》、《莱州市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规定(试行)》、《莱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规定(试行)》等相关制度,并抓好督导落实。列入全市责任目标考核,其中镇街占1分,部门占0.5分。在严格依法办事,维护好群众知情权的同时,认真做好相关保密工作。


(三)信息公开形式不断拓展。在充分发挥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作用的同时,利用《今日莱州》、广播、电视等多种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市图书馆、档案局、便民服务中心设置了四处政府信息集中查阅点和电子文件查阅中心,市民可随时通过查询系统查阅莱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及时把握舆情,针对社会谣言(1起),主动介入,及时准确发布真实消息,提高了政府公信力。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制定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对方案的具体实施进行部署并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分解工作任务,与日常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重点公开审批信息、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保护性住房、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价格和收费信息、征地拆迁、教育、卫生等公共事业信息公开。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公开机构职能类、政策法规类、规划计划类、业务工作类、统计数据类、其它类等各类信息共860条。年初制定的市政府为民服务十件实事全部得到落实,极大改善了民生,促进了社会和谐。改进公开平台,对版面进行修改,栏目进行调整,易于查阅,方便百姓。对数据机房运行环境、网络环境进行优化,采取数据备份措施,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安全、可靠运行。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4年,我市接到1起法人、公民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并依照有关要求进行了答复。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目前未对公众提出依申请公开收取费用。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4年,出现1起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案件,没有发生行政诉讼案件。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能够公开的一律公开。制定了保密审查制度,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镇街、政府部门、驻莱单位严格按照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对各项信息进行把关审核,具体责任人、科室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各司其职,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


九、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各事业单位根据有关要求,结合各自业务工作,由各主管部门统一负责信息公开工作。


 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如下问题:信息公开的意识还不强,公开的力度还不够,公开的时效性还不够及时,公开的内容还不全面。


(一)进一步提高重视程度。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大专业性强、公众关注度高的规范性文件、重大决定等文件的公开力度。


(二)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借助社会各类信息媒介,丰富政府信息服务渠道,扩大公开内容和范围。


(三)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不断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探索信息公开的新方法,解决信息公开的新问题,重点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协调、虚假信息澄清和责任追究等相关制度。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