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0年,莱州市政务公开工作坚决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上级文件精神,着力细化工作部署,推进五公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平台建设、强化监督保障工作,在全市政务公开领域拓宽公开范围,全力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着力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加强政务公开组织领导和工作能力建设,专题研究制定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年度工作要点,全面分解压实工作任务,严格管理、规范操作,有效保障工作的稳步推进。对照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结合本级政府权力事项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全面梳理、动态调整,顺利完成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工作。按照省、市安排部署,按照各单位职责调整情况,重新编制了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并向社会公开,其中明确说明了主动公开事项的公开时限、公开内容以及公开时限等信息。2020年共通过政府网站发布各类政府信息6400余条,包括回应关切、政策文件、政策解读、人事任免、市政府会议、政府公报、政府工作报告、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等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0年,莱州市人民政府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106件,总数较去年增加23件,其中,信函及传真申请79件,网上申请及传真申请27件,主要涉及政府工作报告、政策文件等方面的内容。已办理答复106件,答复率为100%。为准确规范答复申请人,及时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调整了《莱州市处理政府信息公开流程图》和《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严格按照法定时限进行答复,未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加强公开专栏信息管理。根据单位职能,对政府信息进行分类,调整信息发布目录,做到信息与目录一致,方便群众查阅。二是规范政府信息管理流程。在政府信息制作或保存之前,确定公开属性,对属于公开范围的信息,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同时,充分发挥社会评议的正向激励作用,促进政府信息规范规范公开。在信息向社会发布之前,严格落实信息保密审查机制,保证信息安全。三是强化人员培训管理。重点抓好专职人员培训,深入学习和掌握政务公开工作的新规定、新要求。对信息公开指南、依申请公开答复等事项内容及时进行了调整说明,明确公开内容和申请答复时限。2020年,组织开展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培训会议、专题会议2次,累计培训人员300余人次。四是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 对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的单位进行全市通报,并在年底考核中予以扣分。
(四)平台建设情况。一是对政府网站进行升级改版。 此次改版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主渠道作用,满足政民网络互动需求”为目标,新增调整栏目设置,升级“政府信息公开系统”。升级改版后的网站,扩大了政府信息公开板块。二是优化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对行政权力运行、重点领域等信息建立专题展示页面,为群众提供查询入口。对政策文件建立了文件集中发布平台,分类展示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文件,提高群众查询便利性。
(五)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依法落实权责清单公开要求,组织各镇街、各单位编写行政机关机构职能目录,规范公开政府机构权力配置情况。围绕打造莱州营商服务品牌,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更好服务市场主体。推进综合办事服务信息全过程精准公开。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原则,推动行政执法职责、依据、程序、结果等向社会公开。适应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准确做好疫情信息发布工作。进一步加大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力度。2020年,通过建设专栏及专门栏目的形式对重点领域政府信息进行公开展示,做到信息公开及时、完整、细化,方便公众查阅。
(六)建议提案办理情况。建设专门页面,集中发布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情况,统一规范发布格式,并单独增加检索功能。
(七)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全市行政机关年度绩效考核,持续做好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常态化监测,及时解决存在问题,认真做好省、烟台市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检查抽查问题整改。印发《莱州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首次在全市层面对政务公开工作实行百分制量化考核,促进各行政机关认真履行职责,系统提升考核工作的科学性、精准性。2020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业农村局、卫生健康局、民政局位列考核第一等次。二是加强经费保障。引入第三方监管机构,加强日常监管;不断加大对政务公开工作经费的保障力度,保障政府网站升级改版。三是强化宣传培训。积极向省政府办公厅“政务公开看山东”专栏和微信公众号投稿,宣传我市政务公开亮点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4 | 4 | 14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284 | -6 | 441025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3784 | +42 | 6047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2442 | 0 | 6302 |
行政强制 | 148 | 0 | 528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5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544 | 47212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06 | 0 | 0 | 0 | 0 | 0 | 106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72 | 0 | 0 | 0 | 0 | 0 | 7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三) 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1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23 | 0 | 0 | 0 | 0 | 0 | 23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3 | 0 | 0 | 0 | 0 | 0 | 3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5 | 0 | 0 | 0 | 0 | 0 | 5 | ||
(七)总计 | 107 | 0 | 0 | 0 | 0 | 0 | 107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3 | 0 | 0 | 0 | 3 | 1 | 0 | 0 | 0 | 1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莱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要求和公众期待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主要是个别部门存在政府信息公开不及时、不规范的情况,部分部门仍存在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上的薄弱环节,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需持续推进,公开专栏规范化建设有待加强。2021年,我市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新《条例》,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做好对部门开展定期轮检工作。每个月对所有镇街和部门进行全面轮流检查,当面指出部门在政府信息公开中存在问题,轮检结束后针对轮检结果进行通报,有效促进我市政务公开水平的提高。
二是配齐配强政务公开专职人员。要求各镇街、各单位配足专业人员,并将各单位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业务科室负责人、具体工作人员名单进行上报备案,以便保持沟通联系,及时对部门公开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三是加强平台建设。与技术公司对接,结合烟台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情况进行改版升级,提高页面展示直观性、检索便利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