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州市教育体育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7-01-25 18:13:39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莱州市有关政务信息公开要求,现公布市教体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工作概述

    2016年以来,市教体局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有关规定,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突出工作重点,增强公布时效,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发挥了积极有效的作用。2016年,市教体局主动公开各类信息的数量和质量较往年有较大提高。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是工作组织建设方面。对信息公开工作给予统一部署和安排,协调推进。一是形成了由分管副局长主抓,相关责任科室、单位和具体责任人员协助开展的横向工作机制;二是形成由调研科牵头,由相关科室分别负责公开的工作方式。通过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单位的密切配合,构成了渠道通畅、交流及时的政务工作信息公开体系,保证了信息公开工作得到及时有效的开展。二是公开制度建设方面。形成了较为完整的政府信息公开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制度。

    三、加强权力运行公开情况

    确保各项权力运行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一是规范流程,强化文件公开。要求各科室、局属单位在制定文件时,明确文件公开属性,配套重要政策解读材料,确保公文发布时效性。二是加强互动,强化决策公开。对社会高度关注的重大教育决策事项,在决策前通过一定方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发挥媒体作用,及时报道解读重要信息、重大政策。三是卡实责任,强化要事公开。对涉及到的重大教育民生事项、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的热点问题,落实相关科室责任,强化任务分工,及时发布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政策措施等。四是提高保障,强化考核究责。优化网络技术维护,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机关效能建设考核,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2016年,为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山东省、烟台市、莱州市信息公开工作文件精神,按照各级文件要求,我局重点推进3个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一是按照要求,在莱州教育网上及时公开教育督导与均衡发展、义务教育划片、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解决大班额问题和全面改薄工程等信息。二是在进一步坚持和完善政务公开栏这一公开形式的基础上,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认真创新政务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使政务公开的形式呈现灵活多样。三是协调新闻媒体公开发布平台,涉及到4项工作事物,每逢重大活动或有重大信息,通过新闻媒体以报纸、网络和电视形式进行宣传报道,向社会公开、公示相关信息。 

    五、本级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在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上,我局一贯高度重视,始终坚持高质量、高标准、高要求,不断强化措施,创新办理工作方式方法,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作为与代表委员们沟通联系的桥梁和纽带,作为向代表委员们征求对办理工作及部门工作的建议和意见的大好机遇,得到了代表委员们的充分肯定,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相关回复文件和信息及时通过一定方式予以公开。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6年,无公开申请办理信息。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无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严密、严格,无泄密情况。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我局下属事业单位,均严格按照市局统一部署,成立相应的组织,制定信息公开制度和规定,依法依规的在网站、宣传栏、报刊等平台及时的进行了信息公开。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6年,教体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信息公开更新力度不够,工作机制还不够完善,公开内容不够全面,部分信息时效性不强等问题。下步,我们将继续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章制度,按照上级要求,做进一步的调整和完善,加大信息发布数量、提高信息质量,提高信息的知晓率,做到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更好地服务于社会。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