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州市审计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8-01-16 17:05: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莱州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要求有关规定,特编制莱州市审计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本报告中所统计的数据时限为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可在莱州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aizhou.gov.cn)下载。

一、工作概述

2017年,莱州市审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文件要求,加强组织建设,健全规章制度,积极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莱州市审计局部门财政预算公开了《莱州市审计局2017年部门预算》;莱州市审计局部门财政决算公开了《莱州市审计局2016年部门决算》。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莱州市审计局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没有提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没有不予公开政府信息。

、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单位2017年度,无公开收费情况

、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本单位2017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本单位2017年度,没有发生涉密信息泄露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7年,莱州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以下问题有待改进:一是各科室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强弱不一,思想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信息更新频率方面还需进一步改进。下一步中心将着重抓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与业务科室有关单位的衔接与沟通,努力将信息收集与公开同步进行,确保信息的及时、准确、全面;

(二)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着力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信息公开意识,开展多种形式的交流和学习,开阔工作人员视野,加强信息内容提炼和升华;

(三)进一步提高公开信息更新频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相关文件规定,根据工作实际,提高公开信息的更新频率。

、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为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一是加强和完善领导机制,明确责任分工。成立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审计局负责人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明确由办公室负责信息资源发布、更新的统筹工作,统一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各业务科室负责信息资源发布、更新的具体工作。二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公文信息审核机制,各科室在起草文件时,要对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由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审计局负责人进行审核把关;加强科室沟通协调,对政务公开信息涉及局机关内多个科室的,相互协调达成一致意见后进行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一)加强保密审查。严格按照保密法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有关规定,对需要公开发布的信息必须经科室负责人初审、分管领导复审、负责人签发后才能由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公开,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

(二)加强监督检查。为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审计局设立投诉电话(0535-2212357)、传真(0535-2212357)、电子邮箱(lzs_sjj@yt.shandong.cn)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要求,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并积极接受市政府的检查督导。

 

    莱州市审计局      

                                                                       2018年116日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