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州市信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9 11:59:37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莱州市信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本部门重点工作和社会公众关切,不断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机制,持续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和日常管理,积极发挥新时代政务公开在信访工作中的作用,切实维护好群众合法权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主动公开。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主动公开工作职能、领导分工、内设机构、部门预决算等信息,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得到全面提升。2023年度,莱州市信访局未出台规范性政策文件;未产生行政处罚案件;未招考公务员;未发现预警信息,未发生突发事件;无行政许可事项,无行政强制事项。

(二)依申请公开。根据《条例》要求,我局及时在政府网公布更新信息公开指南,详述信息公开申请接收渠道,列明各申请途径及具体接收方式,为申请人依法申请畅通渠道。2023年度,我局未接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加强政务信息管理,明确信息公开的管理程序和发布机制,明确责任主体,规范信息公开程序,明确分工、优化流程,确保信息及时主动公开和信息公开申请及时办理反馈;二是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明确信息公开属性,强化责任意识和保密意识,有效保证了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安全性。三是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严格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程序、信息更新程序、申请公开程序等各项工作制度,做到应公开尽公开。2023年未出台规范性文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发挥“莱州市政府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优势,强化本单位发布信息管理。一是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做好栏目的日常更新维护;二是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参加政务信息业务培训,强化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三是建立信息公开日常检查机制,定期登录后台对公开信息进行检查,建立问题台账,实行限时整改、对账销号。

(五)监督保障。一是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相关科室和人员工作职责、任务。二是明确一名领导分管、一名工作人员专职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压实工作责任,并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和督办,对生成的政府信息严格按程序上网公开。三是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平时考核和年度绩效指标考核,做到责任到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四是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时限、执行保密规定等情况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的有效落实。2023年,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信访局围绕全市信访工作总体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在推进全面做好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仍然存在部分问题:

(一)信息公开类型及内容覆盖不够全面。(二)政策解读形式较单一,以文字解读为主,图片、短视频等生动、新颖的解读方式较少。(三)人员的专业技术能力不足。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由办公室人员兼任,对政务公开的认识有待提高,现有人员相关人员能力水平达不到工作要求。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坚持问题导向,持续加强公开平台建设,持续提升工作人员能力水平,积极主动做好重点信访领域信息公开,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积极主动与网民交流互动,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更好地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落实。按照“合法、全面、准确、及时”的要求公开政府信息,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流,对已公开的政府信息发生变化或失效时及时更新,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和安全性。

(二)加强政府信息的收集公开。创新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和内容,扩宽信息来源和渠道,特别是加强日常工作信息的收集和公开,让群众了解掌握日常工作情况,积极接受群众意见和监督。

(三)强化干部职工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知识学习。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提高对推行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意义的认识,引导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收费信息处理情况

2023年度,莱州市信访局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2023年度,莱州市信访局认真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按照上级年度政务公开规定的范围全面及时地公开和更新政府信息,按照规定的程序受理、答复依法申请公开申请,及时按照有关规定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3年度,莱州市信访局未收到政协提案,2023年度,莱州市信访局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开展了单位内部政务公开培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

(五)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莱州市信访局

2024年1月9日

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