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州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4年1月18日更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本机关制作和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并由本机关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由本机关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相关信息。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莱州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莱州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aizhou.gov.cn)中查阅本《指南》,也可以到本《指南》指定发放点莱州市司法局办公室(地址:莱州市为民街598号政务服务中心10楼1001室)领取。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下属事业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二)政策法规

主要包括: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三)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本机关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

(四)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本部门各项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市政府为民服务实事进展情况等。

(五)统计数据

主要包括:财政预算、决算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专项统计报告;年鉴等。

(六)其他

主要包括:本机关重要会议、活动的主要情况;人事任免事项;本机关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录用计划、程序、结果等,以及本机关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本机关主动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编制了《莱州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本机关在编排以上各类政府信息时,按照业务和信息类别,划分为1-3级类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莱州市人民政府网站查阅该《目录》,也可以到莱州市司法局办公室(地址:莱州市为民街598号政务服务中心10楼1001室)查阅。

二、获取形式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详见《目录》。

(一)公开形式

1.莱州市人民政府网站(www.laizhou.gov.cn)。

2.《莱州市人民政府公报》:我市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部分基层村(居、社区)委员会、市档案馆、图书馆、政务服务大厅等场所作为纸质公报赠阅点,市档案馆、市图书馆、政务服务大厅提供纸质公报查阅服务。还可以通过“莱州市人民政府公报”专栏(www.laizhou.gov.cn/art/2022/10/8/art_44806_14079.html)查阅数字化政府公报,专栏提供了公报查询、下载和打印等功能。

①市档案馆:(地址:莱州市为民街598号;联系方式:0535-2222307;开放时间:工作日8:30-12:00  14:00-17:30)

②市图书馆(地址:莱州市西苑路5288号莱州市市民之家;联系方式:0535-2211264;开放时间:工作日8:30-16:30)

③政务服务大厅(地址:莱州市为民街598号;联系方式:0535-2252138;开放时间:工作日8:30-12:00  14:00-17:30)

3.政务新媒体:“莱州发布”(微博账号:莱州发布)、“花开莱州”(微信号:huakailaizhou)等微博微信及其他互联网政务新媒体、客户端(“莱州融媒”APP)可通过手机应用市场或电脑页面搜索“莱州融媒”进行下载。

4.莱州市政府新闻发布会:www.laizhou.gov.cn/col/col44826/index.html。

5.其他:报刊、广播、电视等。

同时,在市档案馆(地址:莱州市为民街598号;查档电话:0535-2222307;开放时间:工作日8:30-12:00 14:00-17:30)、市图书馆(地址:莱州市西苑路5288号莱州市市民之家;联系方式:0535-2211264;开放时间:工作日8:30-16:30)、政务服务大厅(地址:莱州市为民街598号;联系方式:0535-2252138;开放时间:工作日8:30-12:00 14:00-17:30)等场所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

(二)公开时限

1.主动公开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依申请公开

除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本指南第三部分),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莱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上下载电子版,复制有效。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1.本机关受理书面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除申请人当面提交《申请表》外,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网上申请

申请人通过莱州市政府网站“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平台提交公开申请。平台地址:http://www.laizhou.gov.cn/api-gateway/jpaas-joua-web-server/front/front-group-select?platformId=yglQZP3Led0oLOUfYKS5y 。

(四)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可能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详见本机关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见附件2)。

本机关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五)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标准经物价管理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确定,收取的费用全部上缴财政。

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本人可向本机关提出减免相关费用的申请,并填写《申请表》相关栏目。

(六)其他事项

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注册登记、税费缴纳、社会保障等方面政府信息时,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当面向本机关提交书面申请。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申请受理机构为:莱州市司法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莱州市为民街598号政务服务中心10楼1001室  邮政编码:261400

办公时间:8:30-12:00  14:00-17:30(法定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5-2211932  传真电话:0535-2211932

电子信箱:lzs_sfj@yt.shandong.cn(本电子邮箱仅用于接收信息公开工作咨询及有关意见建议,如需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请参阅并按照本指南第二部分提示提出申请)

四、监督与救济途径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办公地址:莱州市为民街598号政务服务中心10楼  邮政编码:261400

办公时间:8:30-12:00  14:00-17:30(法定工作日)

办公电话:0535-2211932  传真电话:0535-2211932

电子信箱:lzs_sfj@yt.shandong.cn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也可以向莱州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或者向莱州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监督: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莱州市人民政府投诉举报。

受理机构:莱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公室

办公地址:莱州市府前街96号

邮政编码:261400

办公时间:8:30-12:00  14:00-17:30(法定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5-2222725  传真电话:0535-2212916

电子信箱:lzzwgk@yt.shandong.cn(此邮箱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用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以外的投诉、举报、信访等事项)。

(二)救济渠道: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即可以在收到信息公开申请答复文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文书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对本机关作出的不予公开答复有异议,申请人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再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1.行政复议机关:莱州市人民政府

受理机构:莱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35-2223286  传真电话:0535-2211932

电子信箱:lzs_sfjfyysk@yt.shandong.cn

办公地址:莱州市为民街598号莱州市政务服务中心10楼1007室

邮政编码:261400

办公时间:8:30-12:00  14:00-17:30(法定工作日)

2.行政诉讼机关:莱州市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535-2680022  0535-2680055  0535-2238628

传真电话:0535-2680066

电子信箱:lzfyyjs@sina.com

办公地址:莱州市北苑路2366号

邮政编码:261400

办公时间:8:30-12:00  14:00-17:30(法定工作日)

本指南将适时予以更新。


        附件:1.莱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2.莱州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图.docx


莱州市司法局

2024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