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83004333283D/2019-15618 组配分类: 社会建设
发文机关: 莱州市发展改革局 承办单位: 莱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发文日期: 2019-05-10 10:26:10 成文日期: 2019-05-10
编号: 第33号 会议编号: 市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33号:关于“发挥华电优势、增加淡水资源供给”的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王雷波、徐月东、王进义、陈善茂、赵文斌、原新明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关于发挥华电优势、增加淡水资源供给”的建议,我们积极与华电国际莱州发电公司进行沟通衔接,掌握了解有关基本情况。现将办理落实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市淡水资源供应有关基本情况

多年以来,我市一直属于缺水地区,日常供水压力较大。尤其受天气干旱、夏季用水高峰等影响,会持续出现供水不足、用水紧张等问题,北部地区生产生活用水尤为突出。据了解,除赵家水库、临疃河水库、坎上水库等水源地保障供水外,我市每年争取引黄调水约1310万方,生产饮用水成本约6.5元/方,每年需要一定财政补贴予以支持。    

据华电公司负责人介绍,随着华电莱州电厂一、二期发电机组建成投运,其海水淡化能力将得到大幅度提高,年可生产淡水量约300万方,除满足其发电机组正常运转外,预计富余约100万方可供给我市社会用水使用。华电公司建议,若能获得市政府同意及供水资格,可新上10万方/日海水淡化生产线,分两期建设。在保障华电电厂机组充足发电的基础上,每期生产线年可提供稳定供水量约1500万方,折5万方/日,可通过现有管网售给自来水公司,以替代解决我市引黄水源供应及水源地供水不足的矛盾。据华电公司测算,目前其海水淡化成本约5元/方左右,通过市场价售给自来水公司外,每方还约需财政补贴1.5元,相对引黄调水工程支付的财政补贴资金规模要低。

二、下步工作思路及建议

华电公司具有发电优势,其海水淡化成本相对社会投资更低,并能产生高质量生活用水,同时兼顾公司发展实力、技术优势等因素,建议考虑将华电海水淡化项目作为我市重点发展后备水源,应积极给予探讨论证。若各方面条件成熟,协调华电公司积极推进,争取尽早决策实施,为全社会提供充足的高质量用水,从而推动全市供水事业健康稳定发展。

 

 

                     承办人员:吴宁  

联系电话:2888011

 承办单位(章)

                              2019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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