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683004278982J/2020-20768 | 组配分类: | 社会建设 |
发文机关: | 莱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承办单位: | 莱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发文日期: | 2020-05-07 09:07:48 | 成文日期: | 2020-05-07 |
编号: | 第4号 | 会议编号: | 市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 |
孙浚蓬、李延东等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对郭家店镇小草沟乡村旅游发展给予建设用地指标的议案,我局高度重视,安排专人深入现场进行踏勘核实,对小轮车比赛场地建设土地指标方面,提出如下意见:
小轮车比赛场地项目拟选址位于小草沟村东部,占地面积约145亩,其中农用地125亩、建设用地20亩,农用地部分不符合莱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为支持乡村旅游发展,对不符合规划部分,我局将在空间规划编制中予以重点考虑。同时建议项目尽可能选择村庄闲置低效厂房或其他空闲地。我们将根据项目进展,积极做好服务工作。
此复。
承办人员:侯国兵 联系电话:0535-2809587
2020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