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州市深化农村公路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的制定是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9〕45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20〕16号)、《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烟台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烟政办字[2021]2号)精神,有利于加快交通强国“四好农村路”试点建设,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完善管养体制、强化资金保障、健全长效机制,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提升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水平和通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