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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683004278915L/2021-02506 成文日期: 2021-08-20
发布机构: 莱州市财政局 组配分类: 社会责任

莱州市国有企业疫情防控工作

日期:2021-08-20 浏览量: 来源: 莱州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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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烟台出现新冠病毒感染人员后,莱州国资监管机构迅速对下属13户一级监管企业下发通知,确保合理有效开展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各企业及其下属子企业根据实际情况报送7月10日以来由省内、省外入莱返莱及7月15日后烟台五区返莱人员情况,特别是到过华怡美容院的人员;企业人员疫苗接种情况;企业人员核酸检测情况;密切接触人员情况。由一级企业负责汇总上报下属子企业情况。要求企业安排专人负责,做好“一测三查”,即开展体温检测,同时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和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信息,详细询问旅居史,工作人员必须严格佩戴口罩。截止8月20日,全部企业人员完成二次核酸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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