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补贴对象:畜禽养殖户、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厂
2、补贴范围:补贴重组禽流感病毒(H5+H7)三价灭活疫苗108.6万毫升;猪口蹄疫O型灭活疫苗90万毫升;猪口蹄疫O型合成肽苗30万毫升;牛羊口蹄疫O型、A型二价灭活疫苗14.52万毫升;小反刍兽疫、山羊痘二联活疫苗6.5万头份。无害化处理病死猪157838万头,无害化处理羊136只和无害化体系运转维护费用。补贴养殖场被扑杀的布病阳性动物。
3、补贴标准:按照乡村振兴重大专项资金预算等上级指标文件。
4、申请程序:对全市畜禽养殖户实施重大动物疫苗免疫予以强免疫苗实物补助,对无害化处理厂收集的病死畜禽按上级切块资金额度予以补助,对布病阳性动物进行强制扑杀并予以补助,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扑杀的畜禽予以补助。
5、申请材料:疫苗实物补助:养殖户畜禽疫苗注射由村级动物防疫员负责实施,不需要提交申请材料。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补助:上年度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审核通过数据,第三方审计报告等。
疫情扑杀补助:疫情报告资料、现场核查资料、上级对疫情的认定资料,被扑杀畜禽数据及无害化处理资料等。
6、咨询电话:0535-2212836
7、受理单位:莱州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8、办理时限:疫苗实物补助每年春秋两季集中实施,分别在3-5月和9-11月;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补助根据上级资金到达时间和无害化处理厂审计完成时间确定;重大疫情扑杀补助根据上级补助资金到达时间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