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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州市现代渔业产业园—金城循环经济产业区蓝色种业示范园建设规划》合法性审查

日期:2022-12-19 浏览量: 来源: 莱州市海洋与渔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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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查过程

自接到《莱州市现代渔业产业园—金城循环经济产业区蓝色种业示范园建设规划》文件后,立即组织专人进行了研究,并对文件涉及内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全国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发展规划 2018-2025年》、《山东省“十四五”海洋经济发展规划》、《山东省海洋功能区划 2011—2020年》、《山东省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发展规划》、《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等法律法规,《山东省海洋强省建设行动方案 2018年》、《莱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莱州市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实施方案》、《莱州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2030年) 等政策文件进行对比,对文件的合法性进行认真审查。

2021年12月21日,莱州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议,对《建设规划》进行了评审,专家组认为规划方案基本可行,予以通过。同时,规划方认真听取专家评委意见建议,再次进行了修改完善,并于2022年2月向市人大汇报规划修改成果,根据修改意见再次完善,形成《建设规划》成果终稿。

二、合法性审查情况

经审查,《莱州市现代渔业产业园—金城循环经济产业区蓝色种业示范园建设规划》制定主体、权限合法,制定程序正当,送审稿内容和形式合法,建议提交党组会议研究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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