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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6833346510657/2022-08461 成文日期: 2022-12-28
发布机构: 莱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组配分类: 检查标准

化妆品经营单位监督检查标准

日期:2022-12-28 浏览量: 来源: 莱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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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检查重点内容

检查结论

发现问题

1

是否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条例62条)

□符合□不符合

2

是否经营无标签或标签不合规的化妆品;进口化妆品是否贴有符合要求的中文标签。(条例61条)

□符合□不符合

3

化妆品广告是否明示或暗示产品具有医疗作用,是否含有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普通化妆品是否有宣称特殊功能的内容(条例69条+广告法55条)

□符合□不符合

4

是否经营未注册的特殊化妆品(含进口)(59条)

□符合□不符合

5

是否擅自配制化妆品;是否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是否存在更改使用期限、生产批号的化妆品。(60条)

□符合□不符合

6

是否经营未备案的普通化妆品(含进口)(61条)

□符合□不符合

7

是否按照规定和要求贮存、运输化妆品(62条)

□符合□不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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