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 负责人:

    原培顺

    办公电话:0535-2888057

    机构职能:

    组织拟订能源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产业政策。承担能源体制改革有关工作。研究提出能源重大项目建设布局建议。参与研究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方案,指导监督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工作,组织开展能源行业统计和预测预警等工作。负责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工作,研究拟订行业节能、资源综合利用和提高能源效率政策措施。组织推进能源关键设备研发、成套设备的引进消化创新,组织实施重点科技专项和重点示范工程,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参与拟订能源行业地方性标准。拟订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保护电力设施和电能,编制下达公益性、调节性等发用电量计划并组织实施。编制和实施年度电力生产和供应保障预案,平衡电力资源、协调处理电力生产和电网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电力市场建设、电力需求侧管理和电力调度管理有关工作。组织开展淘汰煤炭落后产能工作,推动市外海外煤炭基地建设工作。协调推进天然气供应保障和储气设施等应急能力建设。指导协调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和农村能源发展。负责能源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按照规定权限,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项目审核、转报等有关工作。负责有关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统筹协调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组织煤、电、油、气及其他重要物资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综合协调。提出安排相关物资储备和动用的建议。监督管理煤炭经营。承担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监督管理职责,指导协调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督促石油天然气管道企业履行管道保护主体责任。按照有关规定,负责能源行业安全生产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