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文物保护利用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山东省文物保护条例》等规定,我市聘请华南理工大学建筑学院建筑文化遗产保护设计研究所、象城建筑规划设计(广州)有限公司,编制完成《莱州市东海神庙遗址保护规划(2022-2035)》,近期通过专家评审,烟台市文物局予以批复。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前期工作开展情况
2021年7月,莱州市聘请国家文保专家委员会委员、华南理工大学教授程建军团队(南海神庙规划设计团队),深入开展专项研究,启动编制《莱州市东海神庙遗址保护规划》。在规划编制过程中,规划设计团队深入走访当地群众,查阅文史档案资料,充分吸收文保专家建议,并于今年3月和5月,先后两次向莱州市委市政府汇报规划成果,多次进行修改完善。6月19日,烟台市文物局组织文物保护专家,对《莱州市东海神庙遗址保护规划》进行研讨预审,在此进行了修改调整。7月16日,烟台市文物局专门在莱州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议,对《莱州市东海神庙遗址保护规划》进行了评审,专家组认为规划方案基本可行,予以通过。规划方根据评审专家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8月8日烟台市文物局予以批复。
二、编制依据及过程
编制《保护规划》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17)、《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201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2017)、《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办法》(试行2014)、《山东省文物保护条例》(2016)等法律法规,《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国发〔2005〕42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17号)等政策文件,以及《莱州东海神庙考古勘探报告》(2017)。
在规划编制过程中,规划设计团队深入开展东海神庙遗址保护专项研究,走访收集当地群众及社会各界意见,查阅档案文史资料,充分吸收文保专家建议,并于2022年3月和5月,先后两次向莱州市委市政府汇报规划成果,多次进行修改完善。2022年6月19日,烟台市文旅局组织相关文物保护专家就《东海神庙遗址保护规划》进行研讨预审,在此进行了修改调整。
2022年7月16日,烟台市文物局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议,对《保护规划》进行了评审,专家组认为规划方案基本可行,予以通过。同时,规划方认真听取专家评委意见建议,再次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保护规划》成果终稿。2022年8月8日,烟台市文化和旅游局对《保护规划》予以批复。
在此期间,市文旅局党组会议进行了专题研究,并征求了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发改局、交运局、海洋渔业局、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等文物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及永安路街道意见,根据各单位反馈的意见建议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修改。2022年7月29日—2022年8月27日,在莱州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社会公示和公开征求意见。山东君秋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均未提出异议。
根据文物保护有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十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应当根据不同文物的保护需要,制定文物保护单位和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的具体保护措施,并公告施行。)和烟台文物局《关于〈东海神庙遗址保护规划(2022-2035)〉的批复》(烟文许〔2022〕22号)批复意见,由莱州市人民政府对《莱州市东海神庙遗址保护规划(2022—2035)》予以公布实施。
三、下步推进工作
(一)以市政府名义公布《莱州市东海神庙遗址保护规划》。根据文物保护有关法律法规和烟台文物局批复意见,由莱州市人民政府对《保护规划》予以公布实施。
(二)申请调整东海神庙遗址保护范围。根据文保专家意见建议、《莱州市东海神庙遗址保护规划》、《莱州东海神庙考古勘探报告》及文物遗址现实状况,申请对东海神庙遗址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进行调整。2011年烟台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东海神庙遗址保护范围为:东至海庙东墙基东约300米处,南至海庙南墙基南约160米处,西至海庙西墙基西500米处,北至海庙北墙基北200米处。2017年经烟台市博物馆考古勘探后,在《莱州东海神庙考古勘探报告》中建议重新划定保护范围为:东至海庙东墙基东约100米处,南至海庙南墙基南约100米处,西至海庙西墙基西100米处,北至海庙北墙基北100米处。之前保护范围划定区域过大,与东海神庙遗址历史资料及考古勘探结论不符,不利于遗址的文物保护和利用工作。根据专家组研究意见,建议将遗址保护范围调整为东海神庙四周墙基向外延伸6米,形成文物消防通道所构成的方圆,建设控制地带为保护范围向外延伸100米所构成的方圆。由莱州市人民政府向烟台市人民政府提出书面文件申请,由烟台市文物局具体落实。
(三)尽快启动局部考古发掘工作。按照《莱州市东海神庙遗址保护规划》及保护现状,建议尽快启动规划中先行实施“御碑亭”“大殿”“寝殿”“蠡勺亭”等的局部保护性考古发掘工作。由莱州市聘请专业考古发掘机构,编制《东海神庙遗址考古发掘工作方案》,经国家文物局审批许可后,进行考古发掘。
(四)做好项目推进相关工作。积极引进社会力量和资金参与,加强东海神庙历史文化研究和挖掘整理,助推东海神庙遗址保护利用项目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