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烟台市建设项目环评打捆审批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0-13 16:11:45 信息来源: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州分局 访问次数:

各区市生态环境分局:

现将《烟台市建设项目环评打捆审批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11月4日

烟台市建设项目环评打捆审批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关于做好重大投资项目环评工作的通知》(环环评〔2022〕39号)《关于优化小微企业项目环评工作的意见》(环环评〔2020〕49号)和《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项目环评打捆审批工作的通知》(鲁环发〔2022〕10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深化我市环评审批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负担,激发企业活力,推进我市经济绿色低碳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积极开展同类型项目环评打捆审批,助力审批提质增效,降低企业环评成本,切实为企业减负、提速,保障小微企业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助推经济稳中求进高质量发展。

二、实施情形

(一)小微企业项目

产业园区(含产业集聚区、工业集中区)内同类型小微企业项目开展打捆审批条件:

1.产业园区已完成规划环评或跟踪评价并落实相关要求;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中环评类别为编制报告表的建设项目;

3.年用溶剂型(含稀释剂)或溶剂油墨或溶剂型胶黏剂使用量在打捆后的总和应小于10吨。

(二)基础设施项目

同类型基础设施(包括等级公路、城市道路、生活垃圾转运站、污水处理厂等项目)环评开展打捆审批条件: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中环评类别为编制报告表的建设项目;

2.位于相同县级行政区且项目类型相同。

三、实施方式

(一)实施主体和责任

1.同一园区、同一建设单位的多个同类建设项目,该建设单位作为打捆环评实施主体,可委托环评中介编制打捆环评报告。该建设单位作为项目建设的责任主体,分别对照环评要求进行建设,并承担建设项目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2.同一园区、不同建设单位的多个同类建设项目,可采取联合委托方式开展打捆环评,明确其中一个建设单位为实施主体,由该建设单位委托环评中介编制打捆环评报告。项目所在园区管委也可以作为实施主体,由园区管委会委托环评中介编制打捆环评报告。不同建设单位共同作为项目建设的责任主体,分别对照环评要求进行建设,同时分别承担各自项目的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3.建设共享设施的园区或工业地产建设单位在引进多个同类建设项目时,可以作为打捆环评的实施主体,由其委托环评中介编制打捆环评报告。企业须与园区或工业地产建设单位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环境污染责任协议,明确各自承担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不同建设单位共同作为项目建设的责任主体,分别对照环评要求进行建设。

(二)环评编制要求

1.首选同行业类别、生产工艺相近的项目开展打捆环评编制。严格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和园区规划环评要求,严格按照国家生态环境法律法规、标准和环评导则,参照单个建设项目环评编制要求,编制项目打捆环评报告,统一提出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打捆环评报告内容真实、客观、全面和规范。

2.报告表编制可适当简化规划环评中区域环境质量现状、气象和水文地质资料、政策和规划符合性分析、选址环境合理性和可行性论证、跨区域环境影响、主要资源环境制约因素、现有环境问题以及解决方案等,共享园区基础设施的相关评价内容。

3.打捆环评报告编制时要按照编制主体和责任主体明确分析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污染物总量替代应按照各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总和统一落实,同时明确各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做好污染物排放总量确认、排污许可证申领等工作的衔接。

(三)环评审批程序

建设项目环评打捆审批与单个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程序一致。若打捆项目涉及多个区市的,由市级审批。对存在争议的打捆环评报告表,如果异议未能得到妥善解决的,应中止项目环评打捆审批。

(四)事中事后监管

生态环境部门要加强监管,发现建设项目未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中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三同时”制度、排污许可有关要求的,依法依规予以处罚。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主动服务。各区市分局要进一步细化服务举措,严把环评审批关,确保环评审批质量。环评打捆由企业或园区管理部门根据自身情况自主选择,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制要求开展环评打捆审批。对有打捆意向的,主动帮助企业确认是否符合打捆环评条件,指派专人负责,全力做好打捆环评的全流程政策帮扶和跟踪指导。

(二)加大宣传引导。做好政策解读和指导,主动向辖区企业宣传打捆环评政策,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网络、电台、报纸等方式,大力宣传打捆审批典型经验,不断提高社会知晓度,营造更加便民、高效的审批氛围。要及时总结环评打捆审批服务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形成典型案例,及时报送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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