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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报道】莱州这个制度,很“实在”!
发布日期:2023-11-27 信息来源:莱州市政府办公室 访问次数: 字号:[]

今年以来,莱州市将创新实施“涉企行政检查白名单制度”作为转变政府职能、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突破点,通过规范认定程序条件,明晰分类检查情形,强化推进保障机制,着力解决涉企行政检查频次过多、重复低效等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的问题,切实为企业“松绑减负”。

抓牢“前端设计”,“三大举措”做实涉企行政检查“白名单”工作制度支撑

一是“小组+专班”强化组织。成立涉企行政检查“白名单”制度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副市长任副组长,市政府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任成员,全面推进“白名单”制度落实。成立由市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分管领导及相关责任人员组成的工作专班进行集中办公,负责抓好具体工作落实,定期调度工作进展,确保“白名单”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调研+座谈”广征意见。2月中旬至3月底,先后组织26个执法部门、17个镇街和近200家企业开展了多轮次、多层面征求意见工作,同步分类别走访机械制造、汽车零部件、化工等100多家企业,共收集涉企行政检查意见建议近500条,为制度制定收集了第一手资料。从调研座谈情况看,近年来莱州市企业年均接受各类现场检查20次左右/家,矿山、化工、铸造等高危行业企业高达50次左右/家,经初步估算,“白名单”制度实施后,企业年均现场检查次数可压减50%左右。

三是“方案+清单”制定政策。在前期调研基础上,制定出台了《莱州市涉企行政检查“白名单”制度实施方案(试行)》,明确了“白名单”企业的认定条件、认定程序、检查情形和推进机制,特别对“检查情形”明确了应查、限查和不查三种类型,配套制定了限查情形《涉企行政检查“白名单”企业现场检查事项清单》,共涉及7个部门27项检查事项40项检查情形,确保所有行业企业和检查事项均有据可循。

抓牢“中端入库”,“四个环节”做实涉企行政检查“白名单”企业审核认定

一是摸底核实环节。根据“白名单”企业认定条件和认定标准,5月下旬到7月底,先后组织各镇街对全市25283家在营企业集中开展了8轮摸底核实,主要摸排企业经营状况,是否重视企业管理,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与和支持莱州发展。摸底核实阶段,共排除问题企业8308家。

二是条件审查环节。根据镇街初步摸底核实结果,分别组织信用部门和行政执法部门开展了信用审查和行政审查,主要摸排企业是否有不良信息记录、是否被施行行政强制及重大行政处罚等问题。条件审查阶段,共排除问题企业897家。

三是会商认定环节。7月25日至8月3日,先后组织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行政执法部门等36个单位对拟纳入“白名单”企业进行了三轮会商认定,汇总各部门意见后,198家内资企业因法人存在欠缴税费、长期未申报纳税等问题未能纳入“白名单”。

四是公示公开环节。为从严审核“白名单”企业,先后两次通过各类媒体,将拟纳入“白名单”企业信息向社会公示,多渠道征求群众和企业意见建议,公示期间,收到意见建议300多条,因信用、纳税等问题排除企业297家,因公示期间信用修复等原因新增企业10家。8月22日,正式对外公布了首批涉企行政检查“白名单”企业15593家,其中,内资企业15396家、外资企业197家。

抓牢“后端监管”,“三项机制”做实涉企行政检查“白名单”制度长效保障

一是完善信息化运行机制。依托烟台市“涉企联合检查平台”,主动对接上级技术团队,在平台中增加“白名单”企业审核和检查次数提醒功能,各执法部门对“白名单”企业发起的现场检查计划录入检查平台,需经本部门政策法规科和市司法局双重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检查。该功能上线后,替代了司法部门原线下人工审核方式,大大提高了审核效率。

二是实施动态化调整机制。对首批“白名单”发布后达到认定条件的企业,由镇街和行业主管部门及时提出认定申请,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定期组织评审,动态纳入“白名单”;对发生违法违规行为并被处以行政处罚的“白名单”企业,处罚情况及时报送至市政府办公室,审核确认后即时移出“白名单”,并于一年内取消评选资格,予以重点监管;对退出后重新入选“白名单”的企业,设定三个月“观察期”,期间未发生违法违规问题的,正常享受“白名单”政策。

三是加强常态化监督机制。设立“企业宁静日”,各行政执法单位现场检查原则上安排在每月末5天内集中进行。市司法局负责统筹评估优化联合检查事项,明确联合检查单位优先级,并对涉企行政检查“白名单”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随机抽查,定期听取“白名单”企业意见建议,对违反本实施方案规定的行政执法单位,依法启动监督程序,确保“白名单”制度常态长效深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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