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文件数据库_莱州市 >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_莱州市
索引号: 11370683004277517W/2023-02113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机关编码: 3706830028 文件所属单位: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州分局
发文机关: 莱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文种类: 通知
发文字号: 莱政办发〔2023〕5号 成文日期: 2023-04-28
关键词: “铸造行业”“固废”“整治” 有效性: 有效
发布时间: 2023-04-28 统一登记号:
标题: 莱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莱州市铸造行业固废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莱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莱州市铸造行业固废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浏览量:    

字号:

莱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莱州市铸造行业固废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莱政办发〔2023〕5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园区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莱州市铸造行业固废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莱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莱州市铸造行业固废整治工作方案

为切实抓好省委第十巡视组关于巡视莱州市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铸造产业每年产生固废20万吨左右,全市处理能力低,存在随意倾倒问题”的整改工作,全面推进我市铸造行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防控环境风险,改善环境质量,促进铸造行业可持续良性发展,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全面提升铸造行业固体废物资源化综合利用水平,增强环境管理水平及执法监管能力,建立环境风险防范机制,铸造行业工业固体废物非法处置、乱倾乱倒等突出问题最终得到有效遏制。

二、整改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排查企业铸造固废随意堆放、乱倾乱倒、不按规定要求管理处置固废问题,坚持专项整治与常态管控相结合,全面建立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管理体系,落实各镇街主体责任,强化部门联动执法,建立健全“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铸造行业固体废物环境监管体系,铸造行业产生的固体废物得到规范处置。

三、整改重点

对辖区内所有铸造企业进行排查,摸清企业底数;重点摸排企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是否按照环评要求建设、使用;固体废物贮存处置设施是否通过环保验收;固体废物贮存处置设施是否因运行或管理不规范造成环境污染;上年度固体废物数量是否按时申报,数据是否真实;固废台账是否建立,填写是否规范;台账与实际是否相符,环评与排污许可数量是否一致;是否与利用处置单位签订协议,核实是否具备利用处置资质;固废库建设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是否存在随意堆放、处置、倾倒固体废物的环境违法行为,对排查整改过程中发现的乱倾乱倒问题造成环境污染的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四、整改时限

即日起至2023年12月底。

五、整改时间安排

(一)排查摸底阶段(即日起-4月30日)。

莱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要根据省委巡视反馈意见认真研究,结合莱州实际逐条逐项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各相关镇街、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本次集中排查整改工作要求,组织人员进行拉网式全面排查,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切实查清辖区内铸造企业的数量、手续、产能、设备、产废情况以及固废利用处置情况等,要确保无死角、无盲区、无遗漏,对排查过程中发现的散乱污企业要坚决取缔。各镇街在前期排查基础上建立铸造企业台账,由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州分局汇总,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核对确认后于4月30日前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报送至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州分局。(责任单位:各镇街、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问题整治阶段(5月1日-9月30日)。

1. 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第一责任人,要建立健全企业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全过程的责任制度,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实行)>的公告》要求,建立企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在固体废物产生场所、贮存场所及磅秤位置等关键点位设置视频监控,提高台账记录信息的准确性,确保监控画面清晰,视频记录保存时间至少为3个月,实现工业固体废物的可追溯、可查询。(责任单位:各相关镇街、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州分局)

2. 加强铸造行业固体废物环境执法检查。各相关镇街要加强对辖区铸造行业固体废物产生者的督导检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固废管理相关规定。生态环境部门要制定铸造行业固体废物检查计划,将铸造行业固体废物列入日常环境执法检查,每年要开展专项执法行动,聚焦重点区域、重点企业,把铸造行业废物贮存处置情况、标志设置情况作为执法检查重点,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切实形成监管高压态势。实施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将企业环境违法违规信息向社会公开。(责任单位:各相关镇街、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州分局)

3. 抓好工业固体废物数据填报。各相关镇街要按照《莱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工作意见》(莱政办字〔2022〕15号)分工要求,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督促辖区铸造行业固体废物产生企业于2023年7月底前登录山东省固体废物和危险化学品信息化智慧系统(以下简称“省固废系统”),实时填报固体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利用和处置等数据,对如期不能填报或未如实申报的,依法予以处罚。(责任单位: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州分局、各相关镇街)

4. 企业现场核查。一是核查环评手续是否齐全,环评报告设备与现场是否一致;二是核查企业是否有排污许可证;三是核查企业是否建立一般固废库,固废库各项管理制度是否上墙;四是核查自2022年6月以来,产生的固废是否全部入库存放,转移利用的,台账是否规范记录;五是核查企业是否与固体废物利用处置单位签订协议,环评报告上所评价的固废是否全部规范管理并按规定转移利用处置,物料进出是否达到平衡,重点核查除尘灰转移情况;六是核查固体废物接收单位是否具有利用处置能力,台账是否完善,在2022年6月至12月之间,每月抽取一次企业与利用处置单位的台账登记往来情况,核对出入库是否对应一致,对存在问题的企业立案调查。(责任单位: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州分局)

5. 现场督导抽查。由莱州市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成立督导检查组,对各辖区内的铸造企业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检查各镇街、部门对企业检查是否存在“搞形式、走过场”问题,是否按照方案规定的现场核查内容进行检查,提交的现场核查情况报告是否与现场督导抽查的情况相一致,是否存在漏查漏管和对实际情况虚报问题。(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6. 提升铸造固废企业的处置能力。2022年莱州市新审批2家铸造行业固废利用处置单位,年可处置铸造行业固废49万吨,两家企业已经建成投产。要督促两家企业切实按照环评批复要求,规范处置铸造行业固废,要积极和科研单位对接,进一步研究铸造行业固废的综合利用途径,提升铸造行业固废的处置能力和综合利用率。(责任单位:城港路街道、夏邱镇、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州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巩固提升阶段(10月1日-12月31日)。

各相关单位、镇街要加强常态化督导检查,并对全市铸造行业工业固废产生、储存、转移、利用处置情况回头看,特别是在问题整治阶段出现问题的企业要重点关注,要督促企业切实把问题整改到位,对整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查找问题不足形成工作报告,12月25日前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报送至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州分局存档备查。

六、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州分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各相关镇街镇长(主任)、相关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市铸造行业固废综合整治工作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州分局),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州分局主要领导兼办公室主任,负责此次铸造行业综合整治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整体推进。

(二)强化协作配合。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全力配合。要定人、定岗、定责、定期进行拉网式摸排,加大巡查力度。要针对存在的问题,督促企业落实整改,对提出整改要求后逾期不落实或整改不到位的企业采取限期整改、立案处罚等措施,严厉打击违法倾倒、处置工业固废行为,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三)严格执法监管。生态环境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服务监管和执法力度,要指导企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做好常态化固废管理,要对在整治中发现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特别是造成环境影响的,要严查细究、查细查实,依法依规严惩铸造企业违法行为,倒逼企业自觉守法和行业转型升级。

(四)做好舆论引导。对此次整治工作要全面加强宣传报道,强化舆情跟踪。充分利用网络媒体、镇村大喇叭、流动宣传车等形式加大宣传引导力度,鼓励群众积极支持和参与整治行动,营造良好的外部执法环境和舆论氛围,彰显整治铸造行业的坚定决心和工作成效。要向社会公开投诉举报电话,举报随意倾倒铸造固废的违法行为,对不按规范处置铸造固废的企业,经相关部门依法查处后公开曝光。

联系人: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州分局,2232509。

邮  箱:lzs_hbjgfyjk@yt.shandong.cn。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