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683004278923F/2023-03169 | 组配分类: | 社会建设 |
发文机关: | 莱州市民政局 | 承办单位: | 莱州市民政局 |
发文日期: | 2023-06-28 09:20:45 | 成文日期: | 2023-06-28 |
编号: | 第33号 | 会议编号: | 市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 |
郝卫坤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提升城市社区精细化治理水平的建议”,我们认真进行了研究,现将办理落实情况答复如下:
一、推行社区工作事项准入制度
2022年烟台市更新了《社区工作事项准入清单》,根据清单内容,我们在全市推行社区工作事项准入制度。一是根据烟台的清单内容,制定并下发了我市的《社区工作事项准入清单》;二是调研梳理了全市社区准入事项的实际情况,对未列入《社区工作事项准入清单》的工作事项,责成各单位一律不准交由社区落实;三是确需在社区开展的事项,经城乡社区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同意,要按照“权随责走,费随事转”原则,拨付必要的工作经费。杜绝将不属于社区职责范围的事项或不具备工作条件的任务布置给社区。
二、健全党建引领城市基层治理机制
2022年我市成立了党建引领城市基层治理委员会,推进落实党建引领城市基层治理各项工作,制定相关制度文件,常态化组织召开工作推进会议,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实际问题,部署阶段性重点工作,加强工作监督指导。基层治理委员会下设5个专委会,每季度召开1次成员会议,交流加强城市基层治理体系建设有关情况,分析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研究制定分工推进措施。
三、统筹智慧社区建设工作
我市大数据部门正在建立全市统一的镇街数据平台和智慧社区综合管理平台,整合对接各类已有的基层信息系统,实现数据和业务互联互通,推动镇街、社区工作有效融合。根据《山东省智慧社区建设指标(县级)》,结合我市实际,将加大社区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不断拓展智慧社区应用服务场景,加快推动基础型智慧社区建设,提升成长型和标杆型智慧社区占比率。
四、落实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
2022年修改完善了《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办法》,建立社区工作者岗位与等级相结合的职业体系。一是进一步优化了社区工作者绩效考核发放方式,将原来30%的年终绩效工资调整到10%,其他调整为按月发放;二是社区工作者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并登记的,按照初级每月100元、中级每月200元、高级每月300元的标准发放职业津贴,目前,我市社区工作者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共有71人,其中初级59人,中级12人;三是落实优秀社区工作者选拔使用规定,明确了学历、社工证、独生子女费等待遇标准,协调与机关干部同等福利政策。
五、推进社区议事协商工作
2022年10月出台了《莱州市城乡社区协商目录》,制定了协商流程图和协商会议程序,完善城乡社区协商制度,明确社区协商的主体、协商的内容、协商的形式。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组织开展各类协商活动,使社区居民更好的参与到民主协商的工作中去,解决社区“协商什么、同谁协商、怎么协商、协商成果如何运用”等问题。在社区公共事务的讨论、决策、管理、实施和监督等不同环节中,赋予居民更多的知情权、表达权、建议权、决策权和监督权,扩展了居民表达利益诉求和参与公共事务的渠道,使得社区组织在决策时更能客观反映群众的利益要求。通过社区协商,解决了居民在供暖、供气、楼顶维修等公共事务方面大量的问题。
我们将继续努力推行城乡社区治理工作,按照民政职责分工,协助市政府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社区治理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