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83004277648Q/2023-06918 组配分类: 经济建设
发文机关: 莱州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 承办单位: 莱州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
发文日期: 2023-06-28 17:04:01 成文日期: 2023-06-28
编号: 第099号 会议编号: 市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
第099号:关于进一步细化海洋功能区划 规范海域使用 助力“蓝色崛起”的提案的答复

张宗褆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细化海洋功能区划 规范海域使用 助力“蓝色崛起”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海域使用管理工作的关注以及提出的意见建议,我们非常认可,这将对我市海域使用进一步规范化、合理化起到积极作用。为贯彻落实海域使用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履行职责,不断加强项目用海管理,从以下几个方面确保我市海洋资源的有序开发利用:

一、配合做好莱州市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工作。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莱州市启动了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各相关单位配合,建立包括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洋功能区划等“多规合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坚持以人为本,促进人与自然、经济与社会、城乡区域的和谐发展,以海域资源可持续利用为根本出发点,兼顾经济、社会、生态和环境效益的统一发展。新的方案将对海洋功能区进一步合理规划和细化,更加符合莱州海洋发展。

二、规范海域使用。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山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2015修订)等法律法规,积极配合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规范我市海域使用项目审查报批工作,提高我市海域使用审核工作效率和质量,强化事中事后的监管。根据《财政部 国家海洋局印发<关于调整海域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征收标准>的通知》《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的通知》等有关要求,调整我市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建立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积极配合税务部门加强海域使用金征收工作,做到应收尽收,对逾期不缴纳海域使用金的,依法收回海域使用权。同时积极与上级部门沟通对接,探讨立体确权及深远海确权。

三、强化海上养殖管理。

严厉打击海洋渔业违规违法行为,进一步提升执法质效。根据《烟台市清理整治海上非法养殖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制定我市专项行动方案,成立海上非法养殖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多部门联合执法常态化机制,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效率;召开专题会议,向与会的沿海村庄负责人及部分养殖户进行政策、法规讲解;发放《清理取缔海上非法养殖告知书》,同步于各个媒体网络平台进行宣传。对全市海上养殖进行拉网式全面摸排,发现存在问题养殖业户予以重点关注、跟踪督办、使其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拆除养殖设施,消除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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