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贴对象:莱州市范围内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简称“购机者”),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二、补贴范围:我市执行《山东省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中的24大类51个小类117个品目的补贴机具种类范围。
三、补贴标准: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在全省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补贴额一览表由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另行制定。原则上,每个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年度享受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最高限额(成套设施装备补贴除外)分别为50万元和100万元,且不得超过区域分配资金的10%。因发展地方特色产业等需提高限额的,逐级联合上报后再行实施。
四、申请程序: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按照“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方式实施。购机者自主选择购买机具,按市场化原则自行与农机产销企业协商确定购机价格与支付方式,并对交易行为真实性、有效性和可能发生的纠纷承担法律责任。购机行为完成后,购机者在山东省农机补贴App上录入补贴申请信息后,自主向市农业农村局提供补贴申请资料,提出补贴资金申领事项,签署告知承诺书,承诺购买行为、发票购机价格等信息真实有效,按相关规定申办补贴。
全面实行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常年连续开放,推广使用带有人脸识别功能的手机App等信息化技术,方便购机者随时在线提交补贴申请、应录尽录,加快实现购机者线下申领补贴“最多跑一次”“最多跑一地”。在手机农机补贴App上,上传身份信息、机具信息、税控发票等资料,完成申请。
农机购置补贴办理流程图:

五、申请资料:身份证、营业执照(组织类购机者)、购机发票、交易记录、农机具、社保卡(组织类购机者需农商行公户)。
六、受理单位:莱州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农业机械推广站。
七、办理时限:市农业农村局在收到购机者补贴申请后,于2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因资料不齐全等原因无法受理的,注明原因,并按原渠道退回申请;对符合条件可以受理的,于13个工作日内(不含公示时间)完成相关核验工作,并在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实时公布补贴申请信息,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八、联系方式:电话:0535-2291966,0535-2737954;
地址:莱州市坊北路8号莱州市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