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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683004277517W/2024-01388 成文日期: 2024-02-02
发布机构: 莱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组配分类: 文本解读
【专家解读】《关于莱州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24-02-02 信息来源:莱州市农业农村局 访问次数: 字号:[]

莱州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服务中心 桑居胜 中级经济师

 

建设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是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必然要求,是推进全市现代农业建设迈上新台阶的关键举措。《关于莱州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精神和省、烟台市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的。

建设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对规范莱州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行为、促进农村各类要素资本化、完善市场配置资源机制起到积极作用。推进村集体资产经营上的依法、规范、管理上的公正、公平,避免集体产权“圈子内交易”,有效防止低价交易,长期出租等暗箱操作行为,从源头上遏制了农村基层干部腐败行为。

建设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有利于加速要素资源流动,推进城乡统筹发展。通过完善统一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一站式”服务平台,加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信息收集,规范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品种、数量、价格等信息发布,在最大程度上减少转让方与受让方信息不对称现象的产生,有利于通过市场交易发现价格、发现投资者,实现农村产权资源要素合理、高效、顺畅流转,为农村生产要素和城市资源之间实现合理配置提供有效渠道,改变目前农村资本向城市净输出的困局,吸引更多的城市资本参与农村建设,从而缩小城乡差距、破解城乡二元结构,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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