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683004278923F/2024-02774 | 组配分类: | 社会建设 |
发文机关: | 莱州市民政局 | 承办单位: | 莱州市民政局 |
发文日期: | 2024-04-01 15:35:24 | 成文日期: | 2024-04-01 |
编号: | 第028号 | 会议编号: | 市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 |
王文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优化社区治理功能的建议”非常有见地和针对性,我们认真进行了研究,现将办理落实情况答复如下:
一、规范村(社区)组织工作事务
(一)明确任务职责。2023年10月份,以两办的名义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社区)减负工作的意见》(便函〔2023〕36号)文件,进一步规范了规范社区工作事务,明确社区协助党政机构、群团组织等开展工作事务的制度依据、职责范围、运行流程。未经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各镇街各部门各单位不得将自身权责事项交由社区组织承担,不得以行政命令向社区派任务、下指标,不得以部门文件、系列会议部署、“一票否决”“属地管理”、签订“责任书”“责任状”等形式变相向社区下派职责事项。
(二)创新形式。建立了社区工作事务分流机制,分类办理政府基本公共服务事项、社区公共事务和公益
服务事项,以及居民个人事项。对于居民确有需要,但村(社区)组织难以承担的,由镇街协调解决。确需在社区开展的事项,经市委、市政府统同意,要按照“权随责走,费随事转”原则,拨付必要的工作经费。杜绝将不属于社区职责范围的事项或不具备工作条件的任务布置给社区。
二、开展减负“回头看”工作
自减负工作开展以来,在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村(社区)承担的工作事务、加挂的牌子、出具的证明都得到了规范,但仍有不规范之处。为持续巩固村(社区)减负成效,我们出台了《莱州市村(社区)减负“回头看”工作实施方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减负”自查工作。各部门根据文件要求,对本部门要求村(社区)开展的工作进行全面“回头看”,查看是否部署规范本行业、本领域村(社区)挂牌工作,查看目前是否仍存在要求村(社区)违规挂牌的问题,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销号管理,直至全部落实完成。目前,各社区按照《清单》规定开展各项工作。
我们将持续开展社区减负工作,围绕规范社区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出具证明等重点难点问题,加强组织协调,强化责任意识,采取有效举措,全面提升工作实效,不断推动村(社区)组织松绑减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