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683004278931A/2024-02798 | 组配分类: | 社会建设 |
发文机关: | 莱州市交通运输局 | 承办单位: | 莱州市交通运输局 |
发文日期: | 2024-05-27 16:55:20 | 成文日期: | 2024-05-27 |
编号: | 第64号 | 会议编号: | 市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 |
虎头崖代表团窦栋强、孙旭宁、禹冠辉、赵爱波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农村连村公路提升改造的建议,我们认真进行了研究,现将办理落实情况答复如下:
一、加大对农村公路建设的政策支持、资金支持的建议。经莱州市交通运输局全力争取,目前上级单位对农村公路建设给予每公里补贴20万元。
二、关于对完善交通设施方面。2024年度安防设施排查已开展,前期交通运输局工作人员已联系虎头崖镇相关工作人员对辖区内农村公路缺失的安防设施进行了排查。
三、强化农村道路维护。在贵单位辖区内的县道养护交通运输局会加大养护力度。同时根据《山东省农村公路条例》第四条:乡(镇)人民政府在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乡道、村道的建设和养护工作。第二十六条:乡道、村道的小修工程和日常养护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实时组织开展乡道、村道集中养护。